Friday, January 10, 2014

一場暴動背後的因果

本文為《普門》雜誌邀稿。發表於《普門》168期

在新加坡這個政府有高度效率,奉行嚴刑峻法,人民更是高度奉公守法的國家,暴動似乎不可能發生。但是十二月八日在新加坡的小印度卻發生了一起四百多人涉及的暴動。該事件即刻震驚了國際社會。這次事件所以讓全世界如此關注,除了這是該國獨立以來第一次發生的暴動之外,主要的應該還是這事件的「暴民」都是外籍勞工。事發過後,新加坡政府發揮一貫的高效率,迅速逮捕了肇事者,在三天內就把第一批嫌犯提控上庭,並也迅速的把暴動定調為「孤立事件」。由於官員在事發現場發現有濃濃的酒精味,當局更判斷這些肇事的南亞客工是喝酒鬧事。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宣布暫時禁止在小印度銷售和飲用酒精飲料。

新加坡政府把事件歸咎于客工喝酒鬧事,自然不免有把事件簡化的嫌疑,但是卻也似乎肯定了一個事實,即是酒能亂性,以致引人做出不當舉動,包括暴動。因此暴動後,新國政府在小印度禁止銷售和飲用酒精飲料,立意當然是認為沒有酒,就能「保護」小印度的安寧。這呼應了佛陀制戒禁止弟子喝酒以「保護」弟子的身心安寧,因為酒能麻醉人的意識,過多的酒精更能讓人對自己的行為失控。

佛陀把不飲酒列為在家人最基本的五戒之一,和殺生、偷盜、妄語及邪淫並列,說明了佛陀重視飲酒對人的禍害。世間多少人因酒鬧事或因酒誤事,我們都時有所聞。巴利文的第五戒在中文一般就是譯為不飲酒,實際上此戒並不只是不飲酒。第五戒在巴利文的 “Suramerayamajja” 其實指的是三種不同的酒,而Pamadatthana 則是指任何損害我們的意念或意識的東西。所以第五戒除了不飲酒之外,還包括不食用任何損害我們的意念或意識的東西,這當然包括了毒品、興奮劑等。一行禪師甚至把它擴大到包含任何荼毒我們正念的事物,包括賭博以及不良的書刊、電影、網站、電玩等等。

當然從媒體對事件的報導來看,新加坡此次暴動的人數眾多,決不是喝酒鬧事那麼簡單,而且這次事件由一場車禍突變成為一場四百多人參與的暴動,也不會是新加坡政府宣示的「孤立事件」。其實從佛教的緣起觀來看,沒有事情是「孤立事件」。所有事情的發生都有着無數的前因。

這樣的緣起因果法,似乎淺顯易懂,但是佛陀卻說因果法,「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十二因緣的因果法更是解脫生死的根本所在。但是即使不去到生死解脫的層次,緣起因果法很多時候也不如我們以為的那麼淺顯。所以我們常會聽到一些單一的因果觀念:你今生如此如此,來生就會那般那般;今生那般那般,來生就會如此如此。雖然這些書籍的出發點都是勸善,但是觀念卻是不對的。

我們其實無法從「因」去判斷「果」,只能從「果」去推斷「因」。當然我們可以從「因」去推測「果」,但是那畢竟只是推測。因為任何「果」,都是由眾多「因」所造成的。就像之前一般認為新加坡法律制度完善,擁有全球最嚴厲的嚴刑峻法,所以新加坡是不會發生暴動的。但是一場小印度的暴動事件,正說明了從「因」是無法判斷「果」的。而現在有了「果」,要如何往後推溯找出事件的主因助緣,那必定也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新加坡政府想要早早的蓋棺論定,反而更讓人們看到其欲蓋彌彰的想要簡化事件背後複雜的社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