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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30, 2016

冒犯的自由

本文發表於《慈悲》雜誌第93期。

日前,在國際倍受爭議的印度穆斯林學者紮基爾博士(Dr Zakir Naik)來到馬來西亞巡回演講。國內穆斯林之外的宗教徒,尤其是興都教徒,要求禁止他入境馬來西亞不果。之後他准備在馬六甲發表題為「興都教與伊斯蘭教的共同點」的講座,更激起印度社群的不滿。甚至國陣成員黨的國大黨之青年團也發表文告指紮基爾博士以貶低他教出名,揚言阻止紮基爾博士在馬來西亞演講。最終這場講座因為總警長的禁令而被逼更改講題。

結果這在國內掀起了對「言論自由」的議論。我國著名年輕律師沙烈占甚至指出,「發表種族主義、侮辱宗教和冒犯他人的言論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他認為我們不能因為有關的言論是我們不樂意聽到的便要禁止他人發言。

同樣的,以飾演Mr Bean而聞名的英國演員羅溫·艾金森也曾說過,「因為一個人的種族而批評他是明顯不合理的、可笑的;但批評他們的宗教,卻是一項權利,是一個自由。批評想法——任何想法的自由,是基本的自由之一,即是這個想法是源自於虔誠的信仰。」他甚至在英國發起一項運動,要求修改法律以允許人民發表侮辱他人的言論。他認為「侮辱」是個難以定義的詞匯。批評、嘲笑、挖苦,乃至於只是純粹的發表一項異以傳統觀念的看法,都有可能被詮釋成「侮辱」。

以上兩人的觀點我是認同的。我認為如果我們不認同他人的言論,如果我們覺得他人的言論侮辱了我們,我們要做的不應該是禁止他人發言,而是提出反對的論據駁斥對方。但是,在馬來西亞的政治現實裏頭,我卻覺得這樣的自由觀點有點過於理想主義。因為在馬來西亞的政治現實裏頭,國人的言論自由是選擇性的。也即是說,人民之間的言論自由是不平等的。

馬來西亞的少數族群往往會如這次的興都教徒一樣覺得很無奈。因為冒犯少數族群宗教的言論,往往可以用言論自由的大旗來護航。但是冒犯主流宗教的言論卻常常必須在維護族群的和諧下被逼讓步。所以我覺得只有當國人可以有平等的自由討論任何宗教課題時,羅溫艾金森和沙烈占的這種冒犯的自由主張才可以全面宣揚。但是我們也不得不適當的提出這樣的自由主張,只是我們必須不斷強調,冒犯的自由必須是絕對的,而不能是針對性的。要不然,這樣的主張一不小心就會變成助蚩為虐。

另一方面,對於言論自由,我們很多人都是雙重標准的。在這次的紮基爾博士事件上,當許多穆斯林祭起言論自由的大旗時,民權及穆斯林女權運動者莎菲嘉也撰文一針見血的批判:「當穆斯林貶低其他宗教,或穆斯林學者發表煽動言論,但是因為這些言論合乎其信仰而高喊‘言論自由’的馬來穆斯林,與那些因為他人說了伊斯蘭的不是,或因為某些穆斯林提出有異於他們對伊斯蘭的詮釋,而感到被冒犯的馬來穆斯林,其實是同一群人。」

也是基於對樣的道理,對於附佛外道,我目前的主張是,佛教組織只要表明立場,並提出論述我們為何不認同對方是正信的佛教就足矣,實不必阻止對方辦活動。我尤其反對借用公權力來禁止他人發表冒犯言論,即使我們是那個被冒犯的群體。

Thursday, January 24, 2013

華人取洋名之我見

在星洲網讀了一篇談《華人取英文名的現象》的文章。發現在面子書上分享這篇文章的朋友不少。看來很多人都對這課題有感受。確實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會碰見有洋名的華人。而且這現象在中港台星馬似乎都很正常。當然不認同者會指這些人崇洋——說到崇洋,我記得柏楊曾說過,崇洋沒錯,只要不媚外。所以若以不帶貶義的崇洋來說,說取洋名者崇洋也許也沒錯,至少我沒看過有人為了方便在馬來社會活動而取馬來名的。

不過,我想這可能還有更深一層的原因——那就是華人傳統上對名字的態度,或者說華人的名字文化。我們都知道古代中國人除了名,還有字,有的還有號。有的在家有乳名,上學後有學名。長工及丫鬟到了東家打工,東家也常會給他們另取一個名。有時候,拜師學藝,師父也會給取個名。所以很多人都有很多稱號。而這些稱號是同時存在的,不同的稱號一般上是給不同的對象稱呼。所以他們不是改名,只是多取了一個名。像西遊記的豬八戒,原是天蓬元帥,後來自己取名為豬剛鬣,然後觀音給他取名叫豬悟能,被孫悟空收服後,唐三藏又給取名叫豬八戒。或者像蘇東坡,名軾,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最後卻以蘇東坡聞名。

其實除了洋名之外,很多華人其實也會取其他名字。比如佛教徒也往往會有個法名,特別是漢傳佛教徒,在皈依時,皈依師一般都會給個法名。我就知道有一些佛友在佛教圈子裡是互相以法名稱呼的,甚至於有時忘了對方的真實名字。而不少南傳佛教徒朋友也會給自己取個巴利名字。現在更有不少年輕的佛教徒家長給自己的孩子取巴利文名字。

所以取一個洋名,也許只不過是現代人的一個「號」罷了。因為我發現所有我知道使用洋名的華人,其實都沒有放棄他們的中文名,而且也不會刻意隱瞞自己的中文名,更不會以自己的中文名為恥。洋名對他們來說,就只不過是另一個稱號罷了,是在不同場合,給不同對象稱呼的另一個稱號。

Tuesday, February 28, 2012

莱纳和稀土

我聽到兒子說「反稀土」便糾正他道:「是反Lynas,不是反稀土。」他回答道:「不是一樣的嗎?Lynas是英文,稀土是華文。」我想應該很多人和他一樣有這個錯誤的認知,所以我今天收到一個化學博士朋友糾正以上錯誤的電郵。她說:

稀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提煉後純度較高的稀土有很多用途,尤其用在高科技產品如手機電腦等,Lynas不是稀土的意思,是商業機構的名字。

然後她接着解釋:「我們關心的是提煉過程中的各種廢料,尤其含有濃縮又有輻射性的Thorium。Thorium不是稀土,是天然稀土中所含有的混合物(濃度約6 ppm),濃縮的稀土含有更高的Thorium (1600 ppm),提煉後的純度較高的稀土含有較低的Thorium,因為都進入廢料了(Lynas説這含有1655ppm的Thorium)。稀土廠課題不等於稀土。」

我們的媒體廣泛的把英文的"Stop Lynas"寫成「反稀土」,應該誤導了很多人。此外,Lynas的中文譯名在本地也有兩個版本,即「萊納」和「萊納斯」。我相信「萊納斯」的翻譯應該是受到了中國大陸的影響。中國向來在翻譯英文人命和地名時,都會把它的尾音,如d, t, s等也譯出來。而我國向來不怎樣做。比如三音節的Mahathir,在我國是「馬哈迪」,到了大陸就是「馬哈蒂爾」;二音節的Najib,在我國是「納吉」,到了中國變成「納吉布」;同樣是三音節的Mohammad,在我國是「莫哈末」,在中國就是我們小學課本讀到的先知「默罕默德」了。Lynas只有二音節,所以我覺得把Lynas譯成「萊納」比較正確也更符合我國國情。

言歸正傳,我這個化學博士兼佛友,還提到我們為甚麼要反對在馬來西亞設立稀土廠的重點,覺得應該和大家分享:

有人說既然我們要用高科技產品,而其中的所需是已提煉的稀土,為何又要反稀土廠的建立呢?理由是大馬本來就不是一個稀土出產國。大馬也沒有這方面的專才和有關的科技的技術人員,也缺乏這種高科技突變事件能正確應對的人才,到目前,Lynas和有關當局還沒想好如何周全的處理廢料問題。而整個廠的建立受益最大的是Lynas Cooperation的持股人,提供便利的廠商。我不確定關丹人民或大馬人民會受益多大。

既然有輻射性的廢料是不能「送往」他國的,既然稀土是在澳洲開採的,既然Lynas是澳洲的上市公司,既然Lynas的盈利最大,既然Lynas有志成為中國以外的最大稀土供應商,那麼就由Lynas在澳洲去處理這稀土廠問題吧。為何我國政府和人民要去承擔呢?

【稀土的英文是“Rare Earth”。Thorium的中文是「釷」】

Thursday, July 7, 2011

非法的婚禮

假設你們擇定了日子要辦一場轟轟烈烈的婚禮。警方卻接到情報,有​有心人要來搞破壞,而且還準備了巴冷刀、汽油彈。

你認為以下哪一​個是警方正確的做法:

1.宣告你們的婚禮是非法的,因為當天會引起混亂。

2.宣告所有你們當天要穿的禮服是非法的。

3.警告所有你們邀請的賓客不能出席婚禮,不然會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

4.派出警員到婚禮現場保護所有出席者安全,讓婚禮順利進行。

5.把搞破壞者繩之以法。

Thursday, April 7, 2011

私德和公德

砂拉越州選舉的戰鼓終於擂起來了。有些選區出現多角戰。看來選民在做選擇時可能會有點煩。各種人身攻擊相信也將會紛紛出籠。而拿督T更在州選舉前便率先以召妓和色情短片來攻擊安華。這讓我想起多年前看過的一道選舉領袖的選擇題:
現在要選舉一名領袖,而你這一票很關鍵,下面是關於三個候選人的一些事實:

候選人A:跟一些不誠實的政客有往來,而且會星象占蔔學。他有婚外情,是一個老煙槍,每天喝八到十杯的馬丁尼。

候選人B:他過去有過二次被解雇的記錄,睡覺睡到中午才起來,大學時吸鴉片,而且每天傍晚會喝一大誇特威士忌。

候選人C:他是一位受勳的戰爭英雄,素食主義者,不抽煙,只偶爾喝一點啤酒。從沒有發生婚外情。

相信你會和大部分人一樣,選候選人C。那麼你就投了戰爭狂人希特勒一票。這三個候選人分別為:候選人A富蘭克林羅斯福,候選人B溫斯頓丘吉爾,候選人C亞道夫希特勒。

我向來認為政治人物的政績和私德是兩回事。美國總統克林頓和喬治布什是另一對很好的對比例子。

當然,「私德」我們可以不理,但是「公德」卻必須正視。何謂「公德」?濫權、貪污、腐敗等都是!

希望砂拉越的同胞們,好好投票,把濫權、貪污、腐敗的政權淘汰出局!

Thursday, March 31, 2011

我很愛國

常出席佛教活動者相信都曾聽過「上報四重恩、下濟三塗苦」這句話。四重恩指的是:三寶恩、國家恩、父母恩及眾生恩。

我在三個月內兩次聽到有人提到國家恩。第一次是在討論在佛教活動海報上是否應放上一個馬來西亞的徽章,贊成者以佛教也講國家恩為理由,認為那沒甚麽不妥。第二次就是看到一個朋友感嘆在教佛學班時,不知道要如何教國家恩,因為有學員問他為何國家只幫某些人,並覺得很沉重。

我想他們可能一時之間把「國家恩」等同於「政府恩」了吧?我認為「國家恩」不是「政府恩」,政府不等同於國家,雖然政府也是國家的一部分。國家是由山河大地、花草樹木、飛禽走獸、游魚爬蟲、人民(包括所有有為、無為及行屍走肉一般的人民)、政府(包括政府的爪牙、保鏢及血滴子)等等組成。

國家讓我們安身立命,國土孕育我們,因此對國家感恩是人民的本份。但是對國家管理者政府感恩卻不是必然。如果政府把國家管理的好,對它感恩也無不可。如果把對政府感恩納入四重恩的眾生恩也可以顯示我們的胸襟,但是我們絕不能把政府當成國家來感恩,甚至以為佛教說要上報國家恩就是必須支持政府政策。

在家天下的時代,統治者是國家的擁有人,是天子。就像清朝時,皇族是主子,官員是奴才,人民連當奴才都不配。但是在現代的民主國家,人民開始當家作主(至少理論上如此),而政府是人民委託來管理國家的。就好像現在的共管公寓,公寓業主委託管理公司來管理他們的公寓一樣。若有關公司表現不好,很快就會被炒。然後業主再委託另一家管理公司。

所以我認為人民要對國家感恩,政府要對人民感恩。而正是因為我們愛國家,所以我們必須把無能、濫權、腐敗的政府換掉。這讓我想到我的一個到了中年越發「憤怒」的朋友,在最近一次的喝茶談天中,就激動的說道:「那些繼續支持國陣的人都是不愛國的!」根據他的理論,我很愛國!

Wednesday, March 2, 2011

以全概偏

沒有,我沒有弄錯。我的題目正是「以全概偏」,不是「以偏概全」。

最近我發現一種論辯方式,就是當你對某個人或某個組織做的某件事發表了評論之後,會有人認為我們不該以一件事來評論。也有者會以這個人或這個組織過去所做的種種正確的事來為當下的這件事辯護。或者指責評論者否定這個人或組織過去的貢獻。我把這種將當下討論的事和這個人或組織過去所做的一切捆綁在一起來談的論辯方式稱為「以全概偏」。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就只是很簡單的談論某人或某組織所做的某件事罷了,並不是對這個人或這個組織下任何價值判斷。所以我無法明白為甚麼我們一定事事要看全面,而不能單就當下這件事來談呢?難道說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過去如果做了很多正確的事,他們此後就不會做任何可以受人議論的事嗎?還是說他們此後做的事就不能受人議論了呢?

舉一個不敏感的例子:假設有一個很盡職很能幹的員工,所有交給他的工作他都可以在限期內完成,而且成果非常令人滿意。然而有一天卻有人發現他在上班時間上網到Facebook玩遊戲。雖然這事沒有影響他的工作表現,但是老闆還是責備了他。

請問我們可不可以因為他盡職、能幹來批評老闆,認為老闆責備他在工作時間上網玩遊戲是不當之舉呢?我認為不能。我們也不能因此說老闆否定了他過去的貢獻。同樣的,雖然我們可以討論工作時間上網玩遊戲究竟可不可以被接受,但是我們不能以這個人過去為公司立下不少功勞為理由而認為他沒有錯。因為兩者之間其實沒有關聯。他現在所做的這件事對錯與否和他之前對公司的貢獻沒有關係。

當然老闆最終應該不會對他深究。這就好像我們可以因為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過去的種種善業,而選擇原諒或包容他們目前所犯的錯誤。但是不能以他們過去的善業來為他們當下沒有關聯的行為辯護。

Wednesday, February 9, 2011

水災和水壩

今年的農曆新年,南馬一帶發大水,很多地區都發生水患。馬六甲州也有一些地區淹水。可能有民眾指責水災乃當局從水壩放水所致,所以在我從吉隆坡回家過年的當天,便在報章的〈古城版〉看到負責公共工程的馬六甲州行政議員顏天祿指出馬六甲水壩沒有放水,並且信誓旦旦的表示「即使決堤也不放水」。但願這些話是顏天祿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所說的,而不是一個部門行政首長的行政指令。

馬六甲有兩座大壩,即榴槤洞葛水壩及祖斯水壩,兩者都屬於土石壩。而土石壩可能發生的最嚴重災難就是決堤。任何水壩若出現決堤的危險時,都必須緊急放水以紓解壩體的壓力和把決堤的破壞減至最低。水壩決堤時,在頃刻間將有數百萬至數千萬立方米的水在不受任何人為控制之下衝下下游。其結果是災難性的。反之,緊急放水的水流量還是可以控制的。而且還可以及時疏散下游的居民。甚至是放水後,可以對壩體進行修復。

水壩和洩洪道
榴槤洞葛水壩及祖斯水壩都沒有決堤的危險,所以沒有放水的必要。而我相信民眾所謂的「水壩放水」實乃「水壩洩洪」。當水壩的儲水量到達滿溢的水平,就必須洩洪,不然就有決堤的危險。雖然一些超級大壩,如中國的三峽水壩、砂拉越的峇貢水壩,其洩洪道會有可以開關的水閘,但是大多數水壩的洩洪道是沒有水閘設備的,包括馬六甲的榴槤洞葛水壩及祖斯水壩。所以當儲水量到達滿溢的水平時,洪水就會自動的從洩洪道溢出。

水壩的水自動滿溢至洩洪道
當然,還是有民眾會把下游的水災歸咎於水壩洩洪,並指責是水壩洩洪造成了下游的水災。但那是錯誤的。實際上情況卻是完全相反,是水壩減緩了下游水災的嚴重度,因為水壩把很大部分的洪水儲在了它的水庫裡。在雨量很大的時候,其所造成的洪水大大的超越了河流可以負荷的流量。而如果有水壩,大部分的洪水會儲存在水壩的水庫中,經由洩洪道流到下游的流量則比原本的流量減低了。但是在雨量太大的時候,即使這個減低了的流量也是下游的水道所無法負荷的。在這種情況下,水災還是會發生。

放一張典型的水壩進水和出水圖。如果你可以理解該圖的話,就能更好的理解我以上的意思了。

Sunday, February 6, 2011

再谈「过年不是过节」

我一直都不认同把农历新年称为「春节」。我在两年前便写了《过年——不是过节》的一篇博文。

我当时这么说:「华人普天同庆新年的盛况是任何节日都难以望其项背的。我一直觉得过年和过节是差好几个档次的。所以当我好多年前发现农历新年在中国已经改称为『春节』时,始终觉得无法接受……我认为不该把『年』贬为一个『节』。我觉得我们日常一般的用语,如『逢年过节』、『拜年』、『贺年』等,都显示年和节是不同等次的,没有一个『节』是和『年』同等级的。」

所以今年年初一当天在报章上看到中国民俗专家呼吁将春节正名为「农历年」,我有一种「吾道不孤」的喜悦感觉。这位专家为中国民协节庆委员会主任李汉秋。他表示「延续了几千年的农历新年被降格为『春节』」,和我之前所说的「不该把『年』贬为一个『节』」正是不谋而合。

Friday, January 28, 2011

为动物叫屈不为公义出头

兄弟之间是不是真的有所谓的「心灵相通」?当我正在思考着「为什么人们对那么多的不公不义可以不闻不问,但是对一只狗的被虐待却反应如此激烈」这个问题时,却就在FB上看到哥哥的这则留言:

对狗被虐待觉得很难过的人,对于古甘在扣留所毙命此(却)可以无动于衷。
八打灵地庭指表面证据不足 古甘命案唯一被告无罪释放

看到哥哥的友人的回应,我算是明白了:

在马来西亚,为动物叫屈不会让人身陷牢狱;为冤死者出头却随时惹祸上身。看看蒙古女郎案就知道了。民众能不怕吗?

大家齐心合力追击一个虐待动物致死的人,人肉搜索势必要让这个连畜牲都不如的混蛋落网,说到底,也不过因为他是个形势上的弱势,大家一起来追击,既满足了自己对动物的怜悯之心,也凸现了丁点正义。可是,面对极权,两脚就软了,还是学执政团体的口头禅:不要政治化!

Tuesday, November 30, 2010

普中的问题乃陈年旧事

高高耸立的“普罗士邦华文中学”校名
董总“国民型中学工作小组”表示马六甲国民型中学除了面对华文师资不够、难以获得政府拨款之外,还出现不懂华语的友族副校长、不懂华文的国小学生被教育局派来就读等,其中以普罗士邦中学的问题最严重。

普罗士邦华文中学简称普中,正是我的母校。我们兄弟姐妹全都从这所中学毕业。毕业后,便不曾再回去过普中。刚毕业的前几年还有路过,近十余年却连路过都没有了。不过那高高耸立的“普罗士邦华文中学”的校名却是始终记忆犹新。

我在三十年前进入普中就读时,当时的校长中文一流,马来文不入流。但是下午班主任(我当时念下午班)虽然是华人却不谙华文。国小生当时就有了,尽管人数不多。到我中五时,已经换成一个不谙华文的华人校长。当时的副校长就已经是马来人了。甚至连会说华语的老师都寥寥可数。我记得除了同学们私底下的交谈和华文学会的活动外,当时一切的校方活动,包括周会、通告等都完全不用华文。虽然华文列在正课内,但是却不是必修科。

所以今天所谓普中所面对的问题其实都不是新鲜的问题,而是陈年旧事了。借今鉴古,我想三十年前的普中的问题就应该很严重了。当然当年的我们年少无知,从来不觉得那是问题,也不知道改制国中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当时是不是就已经有有识之士在为普中的问题奔走操心?记忆中,只记得在换来不谙华文的校长时,听闻到华社的反对之声。但是那校长到我毕业的时候都还没有被调走。

Sunday, November 28, 2010

菩萨的祥和敛藏金刚意志

昂山舒吉被软禁了七年后,终于在两个星期前获释了。这是国内外近期唯一让我振奋的政治新闻。在昂山舒吉获释之后,美国时代杂志将她列名在「史上十大政治犯」首位,其他依次是刘晓波(中国)、曼德拉(南非)、甘地(印度)、马丁·路德·金(美国)、沙卡洛夫(前苏联)、哈维尔(捷克)、甘吉(伊朗)、阿基诺二世(菲律宾)和胡志明(越南)。才子陶杰这么形容她:“如高山,若深海,是不是菩萨的祥和敛藏金刚意志的一幅动人的肖像。”

昂山舒吉今年已经65岁。她在1990年带领全国民主联盟赢得大选的胜利,但选举结果被军政府作废。其后21年间她被军政府断断续续软禁于其寓所中长达15年。实际上她一生当中有20年时间是在与家人的分离和不断的囚禁中度过的。她在日记中这么写道:“我的家庭的分离,是我争取一个自由的缅甸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

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昂山舒吉的文章。我谨从其中一篇好文章《景凯旋:昂山素季的魅力与启迪》,摘录以下的段落以表达对她的敬意:

她有着东方女人美丽的容貌,但更美的是她的心灵。这一心灵因自由和仁慈而显得圣洁。在公开场合,她总是低头微笑,露出温婉祥和的神情,让人深深为之动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昂山素季被世人誉为亚洲最美丽的女性。

这位美丽的女性没有任何权力,却拥有巨大的精神力量。首先,是对民主自由的坚信。其次,是源自宗教的宽容精神。昂山素季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但她也深深信仰佛教教义。

对昂山素季来说,佛教的众生平等即意味着,当一个人在追求自由时,她就是在服从和献身于一个神圣的信仰,也意味着在每个人身上,她都能看到人性,从而能面对邪恶,勇敢承担起社会所需要的责任。因为有和平、仁慈的宗教精神,她的心中才没有敌人,即使周围环伺着那些冷漠的军警,昂山素季也是双手合十,始终保持从容平静,在她身上所体现的自由精神,表现出一种坚贞与博大。

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害怕吃蛋糕

看到“反摩天楼群组”号召支持者吃蛋糕的各种有关新闻,我真有点啼笑皆非。首先是拉曼大学校方“劝告”学生们不要吃蛋糕。在金宝的“蛋糕之约”,更竟然出现十四名镇爆队队员监视区区六名响应者吃蛋糕。在双峰塔,警卫不断骚扰在喷水池前吃蛋糕的聚会者和要求他们离开,

我一贯的不明白我国警方对人们为反对某项课题而聚会的一贯神经过敏。一群人相约在麦当劳吃蛋糕,能搞出什么事呢,竟然派出镇爆队?双峰塔管理层和拉曼大学又干嘛害怕人们吃蛋糕?我们一家人也曾经在双峰塔喷水池前吃蛋糕,幸好那时没有警卫来骚扰。

当然也许警方不敢怠慢是因为“反摩天楼群组”在网络上的支持者高达二十五万人,如果有1%的人响应,那也是两千五百人之众。但是响应吃蛋糕的人却寥寥无几,大约只有0.01%吧!我虽然觉得有点意外,但也不会觉得太奇怪。毕竟在电脑面前用滑鼠点击一下是容易不过的事,但是真要采取行动去表达立场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再说用吃蛋糕来表达反对的方式可能也太新颖了,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在意。

不过有关的召集人却归咎于保安部队、警方及校方的事先恐吓,认为要不然更多人将会参与。所以,不只是警方等人害怕人们吃蛋糕,人们自己也连吃蛋糕都害怕了?如果召集人的说法是对的,这说明了什么呢?是不是在马来西亚,人们一般上害怕公开表达和政府相左的立场?为什么在一个所谓言论自由的国家,人们却害怕表达立场?是不是警方和政府一贯以来对举凡任何和公共议题有关的聚会的雷霆行动已经有效的遏制人们表达他们的立场?

幸好人们还不至于害怕在选票上表达他们的立场。

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网上请愿

本文也发表于《当今大马

在Facebook上的反对100层摩天楼的群组(1M Malaysians Reject 100-storey Mega Tower)之支持者以1000人/小时的速度急速增加,目前已经接近20万人。当许多人对此津津乐道之际,据当今大马的报道,前学运领袖希山慕丁莱益斯却挑战这二十万人走上街头示威。他认为人民若要迫使当权者正视本身的声音及做出改变,走上街头示威是唯一的方式。

我不认同要使当权者改变及正视人民的声音,走上街头示威是唯一的方式,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二十万人在Facebook上的请愿,它的效果还远远比不上一万人走上街头反对。实际上,要从这二十万“坐在家里的电脑面前,躲在面子书后面的”反对者中动员一万人走上街头,我想恐怕也不容易办到。

在Facebook流行之前,我们便有了 PetitionOnline 这样让人民针对各项议题请愿的网站。当然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使用。我个人也“签署”了不少在 PetitionOnline 的请愿书。但是我一直都很怀疑我们利用资讯科技在网上请愿向当权者表达不满及施压的手段其实没有什么功效。也似乎没有看到有哪些请愿是真的达到目的的。也许网上的请愿对当权者还不足以构成压力吧?尤其对党意超越民意的我国更是如此。

如论如何,当其他的媒体都无法提供适当的空间,网上请愿至少是一个表达不满或情绪宣泄的管道。当权者可能不会因此改变,但至少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作为并不获得全民的认同。而网上请愿最大的成果,或者真正的目的,还是唤醒人们对有关课题的觉醒和关注。

Monday, October 25, 2010

民主和民粹

我在之前的《为救人而杀人,可乎?》一文中,提出了三个场景。我想对于场景二和三,答案很明显应该是否定的。即:不会把胖子推下去及不能从这个小伙子的身上取出需要移植的五个器官。

然而对于场景一,可能就较有讨论空间了。其实,我在好多年前便和朋友们谈论过这个场景了,只不过我们当时谈的版本中,在轨道上的不是干活的工人而是玩耍的小孩。当时我们的结论就是不把火车转进岔道。得出的原因很多。 Sharon在前文的评论中,也有很好的分析。但是今天的我只想谈一个重点。

我相信在那刹那之间,不少人会选择把火车转向岔道。撞死一个人,总比撞死五个人好。这表面看来是最好的选择,也似乎符合了我们民主制度下常会出现的现象:少数人必须给多数人让步。这在一般情况下,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虽然有时会很无奈。

但是如果换个角度去思考,在铁轨上干活的五个人有责任去了解火车的川行时间,那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也是对火车乘客安全的负责。如果他们没有做好这一点,那是他们的过错,把火车转进岔道就变成把多数人的过错转嫁给少数人。而最后遭殃的却可能是更多的人,假设火车在紧急转换轨道时脱轨了呢?

这就好像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政治中,少数人的正确“必须”让步给多数人的错误。那其实已经不是民主精神,而是民粹主义了。政府对土著权威组织和伊布拉欣阿里的投鼠忌器和放任,而最后遭殃的却是整个国家的前途,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

但是,在一人一票的投选制度下,民主又要如何撇开民粹而独善其身呢?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風裡!

Thursday, October 21, 2010

四十后的迷惑

孔子说四十不惑。但是我却是四十已过,迷惑愈多。尤其常常会看到很多新闻,让我越发迷惑。就举两个例子说明之。

第一件要说的是我国华团大老对刘晓波得奖的发言。我首先就觉得迷惑,为什么我国各大华团的大老,突然间在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两个星期后,才像约定好似的,一致的都发言谴责诺贝尔委员会。连后知后觉都那么有默契,实属难得。然而我实际上真的很怀疑,他们是否知道谁是刘晓波。更甭说是否读过他的《零八宪章》。看看他们的文告,什么「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让我有错身中国大陆的迷惑。

第二件事是马六甲竟然成为先进州了。不知道那个说诺贝尔和平奖沦为世界笑柄的华团大老是否对此事也有同感?身为马六甲人,我没有成为先进州子民的喜悦,反而迷惑何谓先进州。一个朋友在FB上点醒我:上届大选前,雪兰莪也宣布为先进州,但随后就把政权交给民联了。但愿历史在马六甲重演。也许国阵的"developed state",就是 "develop" 将变成国阵的 "past tense",然后成为其他人的 "present tense"。

Thursday, October 14, 2010

答案啊答案

一个问题之所以可以让人不断讨论,甚至是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其中一个原因必定是因为这个问题没有答案。或者更贴切的说没有标准答案或正确答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甚至于同一个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也会有不同的答案。

“为了救更多的性命而杀一人的行为,可以接受吗?”在大学时期一般都认为可以接受。但是在《行为选择的道德困境》一文中,我们却发现,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场景,却有着不一样的答案。行为的结果(杀一人救更多人)不是唯一的考量,行为的过程(这个被杀者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杀?)也一样重要。

如果这些问题交给佛学营或佛学班的同学去讨论,我肯定,他们还会加上行为的动机。实际上,我们常常都说,动机最重要,只要动机是正确的,就可以去做。但是真的如此吗?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前文提到的各个场景的杀人都是对的了,因为我们的动机都正确——都是为了救更多人的性命。

我们也许可以接受杀一个准备杀更多人的人,但是不能接受杀前文场景二的那个胖子和场景三的那个小伙子,因为后两者是无辜的,而前者却是该死的!所以被杀的对象,也是一个考量点。

综上所述,我们是否可以说杀人或任何行为是否可以被接受取决于①行为的动机、②行为的过程(手段)及③行为的结果,甚至是④行为的对象。这样的结论不正是佛教的业力观吗?。饶是如此,我相信答案啊答案,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要考量的因素还不只如此吧?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为救人而杀人,可乎?

场景一:火车疾驰,司机在驾驶室里悠闲地喝着咖啡,一抬眼,猛然看见五个人正在前方铁轨上干活,按警铃,没响,拉手刹,失灵,眼看就要撞上这五个人,突然发现不远处铁轨有个分岔,岔道上站着一个人。是转向岔道,撞死一个人,还是继续开下去,撞死五个人?如果你是火车司机,会怎样选择?

场景二:火车失控向前疾驰,警铃不响,刹车失灵,前方没有岔道,火车向铁轨上干活的五个人撞去,此刻,你正在铁轨旁,身边还站着个大胖子,把胖子推到在铁轨上,硕大的身躯可以停住这列火车,但胖子会命丧黄泉。推,还是不推,你又会怎样选择?

在大学时期,常常在不同佛学营都会有小组讨论,而“杀生”是常谈的话题。当时,有一种说法认为在特定的情况下杀人是可以接受的。如军人在战场上杀敌、侩子手在刑场上行刑等。还有一个说法是说如果我们为了救更多的性命而杀人,那也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我们知道有一个人正准备杀害多人,那么我们在他动手之前先把他杀了,这样的杀人是可以被接受的。

现在想想,也许不只是可以被接受,恐怕还是受赞扬的。在很多警匪片电影里都会出现的一幕是坏人就要向好人开枪之际,枪声响起,但是倒下的却是那个坏人。相信所有的观众当时都会觉得这个救兵来得正是时候,在千钧一发之下,抢先一步将坏人干掉了。

其实,这样理论式的话题,渐渐地早就不再出现在我学佛的经历之中。(是不是因为大学毕业后,我就停止学佛了?)而这样的论点也渐渐地变成了脑后的一个记忆,从没有再去思索之。但是当我看到以上所提到的“场景”,我却不期然的想起当年的那些结论。我们对了吗?为了救人而杀人,可乎?你有答案吗?再看看这个场景:

场景三:如果你是医生,面对着五个车祸后的病人,每个病人都有一个身体器官损伤,需要立即移植,否则就会死亡,但找不到可供移植的器官。这时,隔壁病房来了个体检的健康小伙子,正躺在床上休息,为了拯救五个生命,医生能不能从这个小伙子的身上,取出需要移植的五个器官呢?

后注:以上场景为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在自己的公开课“正义应该怎样做?”中,开篇设想的。资料来源及场景分析:《行为选择的道德困境

Friday, October 8, 2010

向刘晓波致敬

今天本地时间下午五点,挪威诺贝尔协会宣布刘晓波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


刘晓波及妻子刘霞
可能因为我关注的好几位中国推客(推特用户)最近都极度关注刘晓波是否得诺贝尔奖,所以当第一时间通过推特得知消息,连我这个局外人也觉得激动。

然而这虽是个激动的消息,却不是一个欢乐的消息,而实际上该是一个让人想哭的消息。所以中国的网民、推客、博客等其实都想放声一哭,正如一个中国博客在标题〈热泪盈眶!〉的博文所说的:「诸位兄弟,今晚,我们面朝锦州,隔空干一杯。不是为了荣耀,而是为了苦难。为了那个蒙难的义人,他得到了世界的赞许,却得不到自由。」(注:刘晓波目前正被囚于锦州的监狱)

这个奖对于刘晓波却很可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的,但是对于许许多多追求民主、自由、人权的中国公民,乃至于其他国家面临同样苦难的人们来说,却是意义重大的。一位中国推客在今天较早时说的好:「今天在推特,在BBS,在现实,太多太多的人在期待。他们不是希罕晓波获奖,他们是在守护一个希望,他们期待世界尊重一个为争取自由付出如此代价的人,如此的民族。他们期待在争取自由的险途中,背后是使勇者前行的呐喊声,而不是冷枪和暗箭。」

其实,我真是个局外人吗?之前提到的「其他国家」也可以包括马来西亚吧?看看让刘晓波入狱十一年的〈零八宪章〉,你会发现他的基本主张放在马来西亚一样贴切。随手拈来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就有:
2.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4.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
10.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2. 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

我当不成刘晓波,只能相隔千里的向他致敬!

Sunday, August 22, 2010

打压媒体的恶势力

988电台 “早点说马” 事件经过三天的发展,人们开始可以看清多一些事实了。

据报道,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否认指示 988 电台或其母公司 Star Rfm 进行任何的人事更动。并表示接获投诉而做出调查是相当平常的做法,所以该委员会对 988 和 Star Rfm 在调查展开之前即腰斩节目和强制节目主持人甚至电台高层停职感到惊讶。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的一番话给了我们这些市井小民很多想象空间:是不是 988 的上头,或这些上头的上头,利用这个机会铲除一些眼中钉呢?或者不是利用这个机会,而是制造了一个机会。或者所谓的听众投诉,也是整部戏的其中一段剧情?

另一方面,之前高调维护读者知情权的主流媒体,这回却可能认为读者对这件事只有一半的知情权。所以报道的重点是马华上头和 Star Rfm 上头的澄清。而他们所以需要澄清的事件本身读者没有必要知道得太多。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读者,我无权做些什么,只能决定冷待或杯葛这些主流媒体一段时间。有人认为冷待或杯葛报章就是打压媒体。看来我也变成了打压媒体的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