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7, 2014

佛教名相專屬佛教嗎

本文發表於《慈悲》雜誌86期

我國伊斯蘭教和基督教對於「阿拉」的使用權之爭,至今仍然沒有皆大歡喜的方案,目前看來要找到一個皆大歡喜的方案似乎還不可能。我國官方傾向於認為「阿拉」為伊斯蘭教專屬。這個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之間對「阿拉」使用權的爭論,卻讓我聯想到佛教界對於他人使用佛教名相的態度。

其實一直以來佛教的很多名相都廣泛的被華人民間信仰大量採用。一般上佛教界對於民間信仰使用這些名相非常包容,但是對於一些新興宗教使用這些名相卻比較在乎。比如法輪功、真佛宗、心靈法門等使用佛教名相,我國佛教界向來不認同。尤其是對於所謂的「附佛外道」使用佛教名相則更是反對。

我曾經也非常反對新興宗教,特別是附佛外道使用甚至曲解佛教名相。然而目前的我卻覺得新興宗教借用佛教乃至其他宗教的名相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一個新興宗教的出現,並不是完全憑空冒出來的,它們一般也是建基於現有的某個宗教之上。就像現有的一些「正統」宗教,也是從之前的其他宗教蛻變出來的。所以,新興宗教確實有需要「借用」現有宗教的名相。另一方面固然也是作為講解新的教義的一種「方便」。所以當新興宗教借用佛教名相來講解他們新的教義時,就會顯得像是曲解了佛教名相。就像佛陀借用了許多婆羅門教的名相,但是卻賦予它們新的詮釋一樣。

儘管如此,我卻堅持「佛陀」是佛教的專有名詞。所以我不認同馬來西亞佛光山總住持覺誠法師所說的「假使今天,其他宗教也用Buddha這字眼作為他們最高宗教真主的稱呼,我想佛教徒是有寬容之心去接受的。」(刊於《普門》第169期)

「佛陀」是悉達多太子悟道後,自我介紹時的稱呼。在《雜阿含經》卷四第一百零一經中講述道有一次佛陀行腳之後,于樹下休息。梵志陀那見佛陀足跡中的千幅輪相,於是好奇的問佛陀是不是神、幹闥婆 (gandharva 半人半神)、夜叉,还是人?佛陀一一的回答他說不是。梵志陀那便問佛陀究竟是誰。佛陀以一首偈介紹自己為「佛陀」:
“天龍幹闥婆,緊那羅夜叉,無善阿修羅,諸摩睺羅伽,人與非人等,悉由煩惱生,如是煩惱漏,一切我已舍,已破已磨滅,如芬陀利生,雖生於水中,而未曾著水,我雖生世間,不為世間著,歷劫常選擇,純苦無暫樂,一切有為行,悉皆生滅故,離垢不傾動,已拔諸劍刺,究竟生死除,故名為佛陀。”

所以,和「阿拉」是阿拉伯語「神」的意思不同,「佛陀」不是任何語言,當然包括巴利文或梵文裏「神」的意思。正如以上那首偈所說的,佛陀是覺悟宇宙真理,斷盡一切煩惱,了脫究竟生死的覺者。這樣的說法是佛教獨有的。甚至於,「佛教」之所以名為「佛」教,也正是因為我們的教主為「佛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