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30, 2010

普中的问题乃陈年旧事

高高耸立的“普罗士邦华文中学”校名
董总“国民型中学工作小组”表示马六甲国民型中学除了面对华文师资不够、难以获得政府拨款之外,还出现不懂华语的友族副校长、不懂华文的国小学生被教育局派来就读等,其中以普罗士邦中学的问题最严重。

普罗士邦华文中学简称普中,正是我的母校。我们兄弟姐妹全都从这所中学毕业。毕业后,便不曾再回去过普中。刚毕业的前几年还有路过,近十余年却连路过都没有了。不过那高高耸立的“普罗士邦华文中学”的校名却是始终记忆犹新。

我在三十年前进入普中就读时,当时的校长中文一流,马来文不入流。但是下午班主任(我当时念下午班)虽然是华人却不谙华文。国小生当时就有了,尽管人数不多。到我中五时,已经换成一个不谙华文的华人校长。当时的副校长就已经是马来人了。甚至连会说华语的老师都寥寥可数。我记得除了同学们私底下的交谈和华文学会的活动外,当时一切的校方活动,包括周会、通告等都完全不用华文。虽然华文列在正课内,但是却不是必修科。

所以今天所谓普中所面对的问题其实都不是新鲜的问题,而是陈年旧事了。借今鉴古,我想三十年前的普中的问题就应该很严重了。当然当年的我们年少无知,从来不觉得那是问题,也不知道改制国中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当时是不是就已经有有识之士在为普中的问题奔走操心?记忆中,只记得在换来不谙华文的校长时,听闻到华社的反对之声。但是那校长到我毕业的时候都还没有被调走。

Sunday, November 28, 2010

菩萨的祥和敛藏金刚意志

昂山舒吉被软禁了七年后,终于在两个星期前获释了。这是国内外近期唯一让我振奋的政治新闻。在昂山舒吉获释之后,美国时代杂志将她列名在「史上十大政治犯」首位,其他依次是刘晓波(中国)、曼德拉(南非)、甘地(印度)、马丁·路德·金(美国)、沙卡洛夫(前苏联)、哈维尔(捷克)、甘吉(伊朗)、阿基诺二世(菲律宾)和胡志明(越南)。才子陶杰这么形容她:“如高山,若深海,是不是菩萨的祥和敛藏金刚意志的一幅动人的肖像。”

昂山舒吉今年已经65岁。她在1990年带领全国民主联盟赢得大选的胜利,但选举结果被军政府作废。其后21年间她被军政府断断续续软禁于其寓所中长达15年。实际上她一生当中有20年时间是在与家人的分离和不断的囚禁中度过的。她在日记中这么写道:“我的家庭的分离,是我争取一个自由的缅甸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

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昂山舒吉的文章。我谨从其中一篇好文章《景凯旋:昂山素季的魅力与启迪》,摘录以下的段落以表达对她的敬意:

她有着东方女人美丽的容貌,但更美的是她的心灵。这一心灵因自由和仁慈而显得圣洁。在公开场合,她总是低头微笑,露出温婉祥和的神情,让人深深为之动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昂山素季被世人誉为亚洲最美丽的女性。

这位美丽的女性没有任何权力,却拥有巨大的精神力量。首先,是对民主自由的坚信。其次,是源自宗教的宽容精神。昂山素季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但她也深深信仰佛教教义。

对昂山素季来说,佛教的众生平等即意味着,当一个人在追求自由时,她就是在服从和献身于一个神圣的信仰,也意味着在每个人身上,她都能看到人性,从而能面对邪恶,勇敢承担起社会所需要的责任。因为有和平、仁慈的宗教精神,她的心中才没有敌人,即使周围环伺着那些冷漠的军警,昂山素季也是双手合十,始终保持从容平静,在她身上所体现的自由精神,表现出一种坚贞与博大。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江湖再现

我国佛教界颇有才气兼名气的牛医生,在他的博客一连写了三篇和《剑雨》有关的文章,评电影也谈佛法。他把《剑雨》评为“卧虎藏龙以来最精彩的武侠片”。结果让我心痒难耐,也急急的(其实已经很迟了)看了这部电影。

我不是影评人,无法像牛医生那样的详细的评论《剑雨》,更无法像牛医生那样看出电影的什么风格。但是这部电影确实让我看得很过瘾,比看《卧虎藏龙》还要过瘾得多。觉得无论是武侠味,还是江湖味,《剑雨》都比《卧虎藏龙》来得更有味。

这可以说是一部既现代又传统的武侠片,它甚至让我想起小时候看的“古龙原著、楚原导演”的武侠片。印象中长大后就没看过这么过瘾的武侠片。这么多年来,除了《卧虎藏龙》的李安,王家卫、徐克、张艺谋等大导演都拍过武侠片,但我始终觉得那些武侠片就是不够味。所以有人看了《剑雨》后说“武侠片可以不没落”,而我则有“江湖再现”之感。之后才知道,这部电影的原名本是《剑雨江湖》。

对于剧情,我没想太多。对武侠片不必太介意剧情,反正江湖光怪陆离、无奇不有。而根据武侠片的传统,江湖上关于罗摩遗体(罗摩明显的是达摩祖师的翻版)的各类神奇传说必定是言过于实的,细雨或曾静的平静日子必定不长久,江阿生必定不是泛泛之辈——只是我以为他会是陆竹(这名字让我想到虚竹),而没有想到他是张人凤(这名字让我想到苗人凤)。

演员方面,我大多不认得,但是基本上选角还不错。惊鸿一瞥的陆竹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也最喜欢陆竹和林熙蕾饰演的细雨在山洞的那场戏。电影让张人凤死而复生,而不是陆竹,我倒是有些失望。不过想想,如果李宗翰饰演的陆竹变成郑宇成,恐怕陆竹也不会让我这么怀念了。杨紫琼在这部电影的表现也很出色,比起从前,内敛了许多。

《剑雨》另一特色就是加入很多佛教元素。尤其“我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不过,这个故事却是杜撰的,我认同牛医生所说的:“很肯定是假的。”

Sunday, November 21, 2010

莎玛拉案判决的省思

上个星期五,联邦法庭拒绝让印裔兴都教徒母亲莎玛拉出庭,与印裔回教徒父亲加亚甘德斯争夺两名孩子的抚养权。看到这宗被媒体形容为“等于错过一次,解决父母亲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的黄金机会”的判决时,我当时感觉很失望。

这是一个对国内非穆斯林宗教地位重大的判决,但是就好像两个多月前的慕迪改教的上诉案一样,民间似乎没太多反应。我当时本想表达一下我的再次失望,但是又觉得好像在重复我之前说过的话。于是就作罢了。但是还是一直觉得应该说些什么。后来,在报章上看到了执业律师大卫马修的一篇文章,觉得他说出了我的心里话,于是就把该篇文章转贴过来。尤其他的最后一句话更叫我唏嘘:“引颈期盼联邦法院宣布父母其中一方不能背地里改教,并秘密地替孩子改教的,何止莎玛拉。不过,如今他们听到的只有一片缄默。”他说的是法院的缄默,但是民间难道也要缄默吗?

莎玛拉案判决的省思
作者:大卫马修 ‧ 执业律师

上周五,联邦法院五司来到了抉择的岔口,他们有两条路可以选。选择一,他们得解决两项非常重要的宪法课题,第一项课题是,一个未成年者是否可以在父母其中一方不知情,且未经同意下单方面改教;第二项课题是决定究竟要以回教法庭的庭令或是高庭的庭令为重?选择二要简单一些,即接受当事人的初步反对,避免作出任何相关的判决。

联邦法院是国家最高法院和联邦宪法的终极诠释者,决定不受理这有可能是当前国内最棘手的宪法课题,在人们看来无异于失职。上述裁决显示:在我国,最后一道司法防线不是联邦法院,而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

莎玛拉案的事实是,莎玛拉与她丈夫都是兴都教徒,他们那两个未成年孩子也都是兴都教徒。 2002年,她丈夫改信回教,6天后,他在莎玛拉不知情下替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改信回教。根据高庭判决,“替两个未成年孩子改信回教是秘密进行的……有人蓄意隐瞒这名母亲上述的改教过程。”

为夫者向回教法庭申请孩子的抚养权,而莎玛拉则就此向高庭提出申请。父母俩同时在两个行使不同司法权的法院针对抚养权提出申请。回教法庭将孩子的抚养权判予为父者,但高庭却将孩子的抚养权判予莎玛拉,条件是她必须遵照回教方式将孩子抚养长大。

莎玛拉也向法庭申请,宣判两个孩子的改教因为在她不知情且未经同意下进行的,所以无效,而根据宪法,为母者的她有权决定孩子的宗教。

联邦宪法第12(4)条文阐明,18岁以下人士的宗教可由父母或监护人决定。 《联邦宪法》单数的词汇包含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高庭拒绝了她的申请,理由是这个课题实际上属回教法庭的范畴,因为只有回教法庭才有裁决此课题的权限与专业知识。莎玛拉与丈夫不满高庭判决,双双以各种理由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当此案被带到上诉庭聆讯时,莎玛拉申请了一项庭令,请求先将一些宪法课题交予联邦法院厘清。

按照联邦宪法第128(2)条文,在另一个法院开审前的诉讼过程中,因受到联邦宪法任何条款影响而引起的问题,联邦法院拥有鉴定的司法权。

在各造同意下,上诉庭将5项宪法课题移交联邦法院鉴定。联邦法院一开始聆讯,莎玛拉的丈夫便提出了初步的反对,认为开庭审理此案的前提是,莎玛拉应携带孩子返马――回教法庭因莎玛拉缺席该庭的聆讯而发出逮捕令,诸如此类的事件致使她选择脱逃出国――不得逾越我国的司法管辖范围。

如上所述,联邦法院批准了该项初步反对,驳回了征询联邦宪法的申请,并表示既然为妻者当下的处境“都赢定了”,无助于厘清如此重要的宪法课题。

所以,摆在眼前的是,国家的最高法院形同透过抛掷硬币来作决定,然后拒绝为眼下影响着如此多家庭的课题做一个了断。

全国上下有许多彷徨无助的父母亲,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另一半改教,再暗中替他们所生的孩子改教。引颈期盼联邦法院宣布父母其中一方不能背地里改教,并秘密地替孩子改教的,何止莎玛拉,还有这些人。不过,如今他们听到的只有一片缄默。 (译:曾慧金)

来源:星洲日报/言路 2010.11.18

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害怕吃蛋糕

看到“反摩天楼群组”号召支持者吃蛋糕的各种有关新闻,我真有点啼笑皆非。首先是拉曼大学校方“劝告”学生们不要吃蛋糕。在金宝的“蛋糕之约”,更竟然出现十四名镇爆队队员监视区区六名响应者吃蛋糕。在双峰塔,警卫不断骚扰在喷水池前吃蛋糕的聚会者和要求他们离开,

我一贯的不明白我国警方对人们为反对某项课题而聚会的一贯神经过敏。一群人相约在麦当劳吃蛋糕,能搞出什么事呢,竟然派出镇爆队?双峰塔管理层和拉曼大学又干嘛害怕人们吃蛋糕?我们一家人也曾经在双峰塔喷水池前吃蛋糕,幸好那时没有警卫来骚扰。

当然也许警方不敢怠慢是因为“反摩天楼群组”在网络上的支持者高达二十五万人,如果有1%的人响应,那也是两千五百人之众。但是响应吃蛋糕的人却寥寥无几,大约只有0.01%吧!我虽然觉得有点意外,但也不会觉得太奇怪。毕竟在电脑面前用滑鼠点击一下是容易不过的事,但是真要采取行动去表达立场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再说用吃蛋糕来表达反对的方式可能也太新颖了,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在意。

不过有关的召集人却归咎于保安部队、警方及校方的事先恐吓,认为要不然更多人将会参与。所以,不只是警方等人害怕人们吃蛋糕,人们自己也连吃蛋糕都害怕了?如果召集人的说法是对的,这说明了什么呢?是不是在马来西亚,人们一般上害怕公开表达和政府相左的立场?为什么在一个所谓言论自由的国家,人们却害怕表达立场?是不是警方和政府一贯以来对举凡任何和公共议题有关的聚会的雷霆行动已经有效的遏制人们表达他们的立场?

幸好人们还不至于害怕在选票上表达他们的立场。

Saturday, November 13, 2010

莲花处处开

莲花处处开 齐豫

《莲花处处开》,这首歌让我越听越有味——禅味。虽然很早就知道齐豫出了一张佛曲专辑,虽然齐豫是我很喜欢的歌手,但是当时竟没有特别在意。也许因为很许多年来我对听歌已经没多大的热忱。播这首歌,原本只是为了用之来测试各种歌曲播放器的,没想到最后是「得鱼忘筌」。

《莲花处处开》,整首歌只有二十个字:「一念心清净 莲花处处开 一花一净土 一土一如来」。齐豫不断的重复吟唱,像是在诵经又像在持咒。当初那个唱《橄榄树》、唱《你是我所有的回忆》、唱《九月的高跟鞋》、唱《船歌》、唱许许多多绕梁三日的歌曲的齐豫,这回唱佛曲更是唱到我的心坎里去了。

《莲花处处开》,犹如一泓清泉,洗涤我们内心的尘埃、除去乱世中的戾气。我相信这首歌可以抚平很多的创痛、安慰很多不安的心灵,让人们重获信心和勇气。

《莲花处处开》,听着听着,所有的凡尘俗务渐渐放下、所有的心浮气躁渐渐平静。是的,只要一念心清净,自然莲花处处开。只有一念一清净,才能参透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Wednesday, November 10, 2010

赵丽兰和赵连海

赵丽兰和赵连海,除了都姓赵,相信他们之间没有关系。但是虽然一个在马来西亚,一个在中国,他们却同样为了替家人讨回公道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马来西亚可以稍微告慰的是,赵连海的遭遇比赵丽兰还要糟。

在马来西亚,稍微关心时事的华人应该都知道谁是赵丽兰。对于赵连海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他是谁了。不过对于几年前发生在中国大陆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大家应该记忆犹新。赵连海是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其中一个受害稚儿的父亲,也是三鹿奶粉受害家长联盟的发起人。维基百科对赵连海的介绍如下:

赵连海(1972年5月21日-)北京人。赵连海是一个未成年结石患者的父亲,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结石宝宝之家的发起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也在多家国有广告公司任过总监。

2008年9月20日其子被发现左肾有2毫米结石。赵连海以民间网站结石宝宝之家的形式调查、公布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相关信息,号召中国大陆因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而患结石的孩子家长联合起来进行合法维权诉讼。

作为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的赵连海,却在今天遭北京法院宣判“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获刑二年半。在Twitter上看到排山倒海的留言和愤慨,让我的心情也变得很沉重,虽然这是发生在另一个国家,似乎很遥远的事。然而我突然想起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Jr) 的一句名言: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于是我就联想到了赵丽兰。为了替哥哥及其他冤死者伸冤,赵丽兰也在不久前被警方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更令人痛心的是竟然还有时评论者认为赵丽兰等人是咎由自取,甚至认为他们是故意制造事端。就像Twitter上有人针对赵连海被判刑一事所问的:“我们是不是正在被邪恶一口一口吞噬?!”

Sunday, November 7, 2010

转载:我们时代的英雄及真相

我不认识羽戈,只知道羽戈是中国大陆的一个博客作者。我是偶然的发现羽戈的博客。觉得他的时评文章写得很好,于是便把他的博客加入到我关注的博格列表里头。今天到他的博客时,赫然看到他留下这样的一段话:「值班编辑049 羽戈 很抱歉,你的日志:我们时代的英雄及真相因为不符合本栏目宗旨原因已经被管理员删除!」

常常在中国博客及推特留言上看到这类文章和留言被「和谐」掉的事件。但看到一篇我曾经看过的文章被管理员删除,这还是头一遭。我对〈我们时代的英雄及真相〉这篇文章的印象相当深。虽然这篇文章被羽戈博客的管理员删除了,但是通过Google的cache,我还能看到。觉得这篇文章既然有被删的条件,就应该有被转载的条件。于是就转载过来。而且,虽说这是发生在中国的事件,但是我却觉得它似乎很符合我国的国情。(谁说过,要让一本书成为畅销书,其中一个法子就是把它变成禁书。这也提醒我们,在网络世界,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即使你把它删了,它还是留存在浩瀚网络世界中的一角。)

对中国发生的各种我们时代的英雄及真相
from 羽戈:从黄昏起飞 by 羽戈
这个新闻被禁了,故评论未发。

我们时代的英雄及真相

往者已矣,死者为大,况且这死者还是在汶川大地震中“张开双臂护住四个学生”而以身殉难的英雄、烈士。不过,从另一面看,恰恰因为此人是万流景仰的英雄、烈士,才有重审——刻薄一点说,就是掘坟、鞭尸——之必要。这不仅关系一个人的声誉,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命观与政治观,关系到我们这些幸存者为何而生,为何而死,关系到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尘土与灰烬。

风口浪尖之上的这位亡者,叫谭千秋。他死前只是一个人,死后却变成了一个符号。

查谭千秋的百度名片:“男,中共党员,2008年感动中国人物。生前系东方汽轮机厂所属东汽中学学生工作处主任,四川省特级教师。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当时,正在上课的谭千秋迅速组织同学们向楼下疏散。当他得知有几个同学还没有离开,立即返回教室。危急时刻他奋不顾身扑了上去,用双臂将4名高二一班的学生紧紧地掩护在身下。5月13日晚上,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的遗体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是张开的,趴在讲台上。他被追授全国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抗震救灾英雄等荣誉称号。”

可惜,据《南方都市报》调查,这一段英雄献身的宏大叙事,几乎无一处经得起考订。其一,谭千秋并未能冲出教室,谈何返回;其二,地震发生当时,谭千秋挥了一下手,意思是让正上课的学生们不要慌,然后他们就一同掉了下去,“迅速组织同学们向楼下疏散”云云,从未发生;其三,说谭千秋用双臂护住了4名学生,只有刘虹利是真实存在,另外3人,付强死亡,田刚、余建则属风中人物,东汽中学并无此二人……

看来,谭千秋之事,连英雄欺人都算不上,他从来就不是英雄,在死神面前,他和大多数人一样第一反应便是拔腿飞逃。跑路最快的那个,成了范美忠;没跑掉倒也罢了,只是,他的鬼魂被拎出来,涂脂抹粉,粉墨登场,成了“谭千秋”。说起来,这二人都无比悲哀。

当事人说,“当时的确是需要这么一个英雄楷模”,于是,谭千秋被虚化为舍生取义的英雄。问题在于,为什么选中了谭千秋,而不是他人?“我们学校一直以来也没有特别推崇谭老师,实际上我们一直是在推崇另外一位牺牲的年轻女老师。她带着20多个学生逃生以后,又返回教室救人,被门梁砸死了。”——为什么不是这位女教师呢?

也许,谭千秋被选中只是偶然之偶然。不是谭千秋,就是李千秋、王千秋,或者丁春秋。反正,必须生产一个赴汤蹈火、义不旋踵的英雄,以振奋情感,以转移矛盾,化悲剧为喜剧,化哀歌为赞美诗。于此,浮现了最大的必然性:某些人必须说谎,作伪。尽管,他们本有机会将那位名副其实的女英雄教师发掘出炉,推上神龛,但是他们宁可作弊。这是一种习惯性作弊,是谎言神经的无意识反射。如我以前所言,正如每天早晨你不刷牙,便感觉口腔黏糊糊,某些人一日不作弊,前列腺便隐隐作痛。

当“为什么是谭千秋”转化为“为什么要作弊”,我们已经不需要答案。因为作弊已经程序化,谎言不是出自红口白牙,而是出自机器。

谁是谎言的制造者呢,《南方都市报》采访了最早报道谭千秋之事的新华社记者孙闻、《大爱千秋———记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英雄谭千秋》的撰稿人之一、湖南大学报编辑部主任彭世文、东汽中学校长周德祥、副校长唐祖贵、刘虹利及其父亲等。没有一人表态对此谎言负责。对真相的重构出现了罗生门式的迷局。如孙闻回忆,他是听刘虹利的舅舅说,刘虹利等四人被其老师救了下来。刘虹利则表示,舅舅从未这样说,其父一再愤慨于媒体的信口开河。

唐祖贵称,他们确实没有看到谭千秋救人的场景,但“他相信谭老师是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乃是典型的“想当然耳”。他认为作为学校没有必要来核实这个事, “媒体怎么说,我们就是怎么认为”。刘虹利亦作如是想。“他们(媒体)都认为事实就是这样的,我也只好顺着他们说些话。”

他们不是不怀疑舆论,他们不是不知道真相,他们不是不晓得自己在作弊。然而,却无人挺身而出,像那个勇敢的孩子,指出皇帝的新装、英雄的传说是一大谎言泡沫。被追问之时,他们纷纷将责任往外推,推给媒体,推给上峰,推给“局面”,从而为自己的作弊寻求最正当的理由,为受伤的良知寻求最温暖的绷带。他们是如此心甘情愿扮演螺丝钉的角色,只为谎言机器能够正常运转,只为自身利害关系得以最大改善。

谎言机器的锻造,不仅需要设计者的蛊惑,生产者的压迫,还需要螺丝钉的积极配合,需要“平庸的恶”似千军万马任其驱使。可想而知,如果每一个螺丝钉都长成了自由民主的坚硬种子,机器还怎么运作,谎言还怎么维系?稳定还怎么压倒一切,作恶的公权力还怎么有恃无恐?

在真相面前,每一个说谎者都无资格享有豁免权。哪怕你说谎的原由无比充分,无比堂皇,诸如狂澜即倒,亟需烈士,大厦将倾,亟需英雄。其实,我们生存的惶惑年代未必需要那么多英雄奋起,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绝不是最好的时代;一个无需英雄献身,每个人都能独立自主的时代才是我们望眼欲穿的梦想。更何况,英雄从来都不是说谎的原因,用谎言包装的英雄永远不会是英雄,而是小丑。

与其说这个时代需要英雄,不如说更需要真相。谭千秋死后,有两处坟茔,一在湖南长沙烈士公园,供如织游人顶礼膜拜;一在四川德阳市龙井公墓,玄色墓碑与众无异,上书“慈父爱夫谭千秋”。若有机会,我更愿意到后一处,驻足,低首,致以无限哀思。

Friday, November 5, 2010

在博客显示表情符号

表情符号(emoticon)是在网上聊天室中很流行的玩意。所谓一图胜千言,简简单单的一个表情符号,很多时候比文字来得更传神和贴切 。在博客上就较少人用了。主要原因我想应该是一般的博客客户端都不提供插入表情符号的功能。当我之前突然想在我的博客上使用表情符号时,我上网去搜资料,果然发现很多方法。我根据指示下载及安装了需要的文档及在博客模板上加入指令。结果却发现效果不理想。

后来我想,所谓表情符号应该也只不过是动画图标(animated icons)吧?我应该可以使用简单的HTML编码<img>就能插入表情符号吧?一试之下,果然如此!原来我们其实无需下载及安装任何文档便能在博客上使用我们喜欢的 Yahoo、Skype 或其他的表情符号(emoticon)。

而方法就是,写博文时,在 Blogger Editor 里切换到 "Edit HTML",在想要显示表情符号的地方输入以下编码:
<img border="none" src="url of emoticon" style="padding: 0pt; vertical-align: text-bottom;" height="16" />
"height"里头的号码可以配合博客使用的字体大小更改。而"style"里头的参数则依个人需要和喜好而改。

比如我要加入Yahoo大笑的表情符号,我就输入:
<img border="none" src="http://l.yimg.com/us.yimg.com/i/mesg/emoticons7/21.gif" style="padding: 0pt; vertical-align: text-bottom;" height="16" />
于是这个大笑的表情符号 就出来了。
输入 <img border="none" src="http://skypeemoticons.net/wp-content/uploads/2010/01/Skype-emoticons-41-whew.gif" style="padding: 0pt; vertical-align: text-bottom;" height="16" />
这个Skype抹汗的表情符号 就出来了。

要获取相关表情符号的URL,可到 Yahoo EmoticonsSkype Emoticons 的网页。如果你使用 Firefox,在你想要的表情符号的图标上点击右键,然后点选 "Copy Image Location",接着把它黏贴到<img>里的src="url of emoticon"。

Tuesday, November 2, 2010

加腊士推人事件博文摘录

一直都热不起来的加腊士补选,突然因为马华当地领袖的一推而把剧情推向高潮。博客们议论纷纷。众声喧哗当中,有两个人的博文我觉得特别值得玩味。

第一个是我曾经很仰慕的资深报人张木钦的似是而非:

挺明福运动一团人在加腊士补选中搞出两件事,如果说事前没料到,那是说不过去的,谁都看得出那显然是计算好了的。有反对党做后盾的运动,带了一份备忘录要执政党的部长当场签名背书,明知是不可能的事,偏要将他一军,难脱闹场之嫌。

他们被抓进衙门之前,曾闯王赛芝副部长的场子,在推挤中赵明福的妻舅跌倒,于是以此大作文章,令人叹息政治真是什么事都可能。推倒他的,是马华地方领袖。

政坛也像江湖上分帮分派,各有各的场子。挺明福运动的成员,即使不是行动党的成员,也是有行动党做后台。这样的一团人直闯马华的场子,可说是犯了江湖上的大忌。马华的人出面护场也是理所当然。假如反过来,是马华背景的人直闯行动党的场子,也不能期望他们以礼相待吧。

第二个是身为马华党员的曾聒的帮理不帮亲:

打从白小事件开始,社会已经教育了民众,任何事情要得到平反就必须拥有被关注的平台,而最有利的平台不是街头示威、国会走廊、部长上班处、部长莅临的活动、就是补选部长们拉票的地方,这些去处除了拥有大量记者,也属公众场合,部长们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必须做出回应,至少让关心的人稍获眉目。

笔者非常赞同一些人的看法,也是政治人物在邀请民众入党的关键名称,“生活有什么不是政治?”,而且政治人物还怕政治化,那政治人物是否该回归非政府组织呢?

先不谈加腊士“推人事件”谁是谁非,事情的发生或许是一桩无意冒犯,只要事件中推倒别人者向被推倒者道歉,恳请原谅,这过程还有机会编成道德教育书刊。

我帮理也帮亲的认为廖国华说出了事件的重点:

这三点诉求不过分吧?王赛芝如果不认同,不签就是了,为何要人家等了一个多小时却五分钟也不肯给人家?

如果忙到五分钟的时间都没有也算了,为何区会领袖要推人呢?

区会领袖护主心切,推了人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人在现场的王赛芝及其他在场的马华领袖道歉事情其实就了了。但是他们一点危机处理能力都没有,而且还说谎。推人的是区部秘书,但是马华公会市区支会主席何应聪却说不认识他。王赛芝说人太多,是人挤人,苏志海的跌倒是意外。人不在现场的马华博客说‘一群人冲向副部长’,当地领袖为了保护副部长而发生的意外。拜托,《全民挺明福》只有四个人在那边,何来‘一群人’?

据《当今大马》的报道,王赛芝说她在现场没有看到有人跌倒在地。她强调,苏志海跌到一半时,即已被同伴接着,并没倒在地上。“以他的跌倒姿态,不会导致膝盖受伤,理应是臀部受伤。”

我不明白的是,王赛芝既然说她在现场没有看到有人跌倒,她又怎么知道“苏志海跌到一半时,即已被同伴接着”,甚至连他跌倒的姿态也那么清楚?

所谓一图胜千言,就让右边刊登于当今大马的照片说话吧!值二千言呢!(如果你不认识王赛芝副部长,前面那个戴眼镜举起手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