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4, 2010

沉默以对慕迪改教上诉案

上诉庭三司在上星期五对已故登山英雄慕迪改教的上诉案,判决回教法庭才有法定权来决定任何涉及回教的改教或退教事宜,民事法庭没有司法权鉴定一人是否是回教徒。上诉庭也裁决,任何一方若对回教信仰有所争论,应到回教法庭寻求补偿。

我觉得这样的判决不可理喻。要回教法庭去审判一个人是不是回教徒,先不说它能否公正,把一个回教徒身份受质疑的人交到回教法庭去,就已经未审先判了。因为慕迪案中,他的家人认为他从来就不是回教徒,如果到回教法庭去,也就是等于承认慕迪已经是回教徒,再争取把他改回为非回教徒。所以上诉庭的宣判就等于间接的把慕迪判为回教徒了。而且要慕迪的非回教徒家人到回教法庭去上诉,对他们也太不公平了。

其实认为对回教信仰有所争论,应到回教法庭寻求补偿,就像把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对白礁岛的主权争执,交由新加坡法庭来审理一样的说不通。因为就算回教法庭真的公正,但是如果它宣判慕迪是回教徒,人民尤其是非回教徒也不会认为它公正。

上诉庭这项判决肯定是影响深远的判决。但是奇怪的是,国人对此事的反应却是出奇的沉默。我目前只看到马华公会副总会长颜炳寿对此判决深表遗憾。他指出 “以我对判例的了解和我国司法制度的发展,从以前到现在,这本来就是民事法庭的权限范围。上诉庭就此事的判决,等于民事法庭法官自我放弃判决权限。” 他表示,类似判决会给未来的司法制度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尤其是非回教徒;人民也将会对国家的司法制度失去信心,特别是宗教自由的权力。

国人沉默以对慕迪改教上诉案,是不是因为对此类事件已经心灰,觉得讲什么都是多余了呢?还是最近有太多更耸动的话题把他们的视线挪开了呢?又或许,大家都被消音了?

1 comment:

  1. 对啊,就好像,每个人,在被法庭审判之前,只是嫌犯。但是,直接进了回教法庭,就是等于你认自己是回教徒了。
    老家哪儿有间回教法庭,记得以前年少轻狂,和一班朋友,误打误撞,闯了进去,被里头的人“请”了出来,他说:这里,只是给回教徒近来而已。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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