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1, 2009

“释迦牟尼佛骨灰殿”之争

有一个墓园将它新推出的骨灰殿称为“释迦牟尼佛骨灰殿”,引起一些佛教徒的注意,认为以佛号作为商用的骨灰殿之名称不妥,并要求国内佛教团体,尤其是全国佛教组织向有关墓园交涉。

然而却有另一些佛教徒持有保留看法。他们认为我们一方面不认同政府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一词,另一方面却又要对他人使用佛号诸多限制。言下之意是将二者等同了。

我对于这些议论很欢迎,显示了佛教徒开始对影响佛教的事件表示关注,也开始思考。但是我却认为抗议“释迦牟尼佛骨灰殿”和政府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有本质上的不同。

首先,政府的“阿拉”禁令是一个通令,非回教徒是完全被禁止使用“阿拉”字眼。但是“释迦牟尼佛骨灰殿”一事,却是针对佛号在特定情况下的不当使用。并不是反对任何人使用佛号。而且不关涉及者的宗教信仰,甚至有关人等很大可能也是佛教徒。这反而类似很多国家包括我国都会禁止一些字眼用作人名。

另一方面,“阿拉”是阿拉伯语中对神的通称,而“释迦牟尼佛”却是佛教教主的专有名称。就像Microsoft可以阻止人们不当使用"Windows"之名,却无权干涉他人对"Operating System"一词的使用。

Friday, March 20, 2009

祭拜祖先就是道教徒?

根据报章报道,马来西亚道教总会会长陈文成指出,我国八成华人为道教徒,而他的立论基础为“家里有祭拜祖先的华人都是道教徒,其他宗教只尊敬祖先,不会祭拜祖先。”

祭拜祖先的就是道教徒?这个逻辑就像“牛有四只脚,所以有四只脚的就是牛”一样荒谬。也让我不期然想起人们常说的“有奶便是娘”,虽然那一般上另有所指。

实际上,就如马佛青针对此事的文告所指出的:“祭拜祖先不是道教的特有传统。佛教徒(特别是华人佛教徒)也一样祭拜祖先。换言之,祭拜祖先者也可以是佛教徒。许多佛教寺庙更设有骨灰塔或功德堂让信徒存放往生家属之骨灰或灵位,并进行祭拜。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华人在家里除了祭拜祖先,同时也供奉佛陀或观世音等菩萨。因此一概而论的说在家里祭拜祖先的华人就是道教徒是非常误导的言论。”

我个人就祭拜祖先。但是我却是一个佛教徒。实际上,我是什么宗教信徒,由我个人决定。不能因为我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由他人来决定。

就如我在前一篇文章指出的:任何成年人的宗教信仰由他个人决定,不由得任何人置啄,也不由任何法庭干涉。当然更不容任何组织以简单的表像来诠释他人的宗教信仰。

Wednesday, March 18, 2009

脱教審判彰顯宗教信仰自由?

檳城回教上訴庭駁回檳州回教理事會的上訴,宣判維持華裔婦女陳燕芳申請脱離回教的原判。不少人認為這彰顯了我國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我卻認為這恰恰是彰顯了我國的宗教信仰不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表示每個人可以自由的選擇宗教,任何成年人的宗教信仰由他個人决定。他信奉甚麼,他的宗教信仰便是甚麼,不由得任何人置啄,也不由任何法庭干涉。

但從陳燕芳的個案中,我們卻看到完全相反的狀况。她竟然無權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得由法庭來審判。

Saturday, March 14, 2009

过度重视成绩谁之过?

星洲日报在今天的社论中指出:“每当成绩放榜时,镁光灯都是集中在少数的优秀生身上,然而占大多数、成绩平平的中等生似乎被教育界和社会所遗忘。”我深有同感。

记得十多年前,梁文福便曾经这么唱:“邻家的小弟今年才会考,他说没有特优就考得不好。”现在的人对A的重视应该更变本加厉了。从小六考试便开始追求A。我有一个朋友的孩子去年考小六考试。几个月前我遇到他问他孩子的成绩如何。他说考得不怎么样。怎么样的不怎么样呢?原来是五个A两个B。因为不是七个A,所以成绩“不怎么样”。

但是今天很意外的读到这篇社论,也让我很纳闷:把“镁光灯集中在少数的优秀生身上”的不正是星洲日报本身吗?在成绩放榜後,星洲日报每天都花大篇幅报道考获全A或多科A等的同学。我当时在读着那些特别报道的时候便深不以为然。真的不明白为什为会如此的言行不一?做一套,讲的却是另一套。是社论主笔和编辑的立场不同?

实际上社会过度重视考试成绩,给优秀生过多焦点,我认为媒体该负起很大的——如果不是最大的话——责任。

Thursday, March 12, 2009

政治决定

开始时信誓旦旦我国经济基本面稳健,全球金融风暴对我国的影响不大的纳吉终于改口了,并提呈了六百亿的刺激配套。我对经济几乎一窍不通,不晓得这配套是否能让大马的经济喘口气。但是,却看不到这配套对我有什么好处。倒是看到贬多于赞的评论。甚至来自国阵人士的劣评也不少。而一般人,如我公司里的同事,也都大多会问这些额外拨款最终都将进入谁的口袋内?而结论却悲哀的都一样:进入朋党口袋中。

从事和建筑业有关的工作,常常会听闻许多惠及朋党的故事。一个工程从规划到完成,总是会有许多的“政治决定”牵涉其中。当然,平心而论,有些政治决定是无可厚非的。如当年我参与的一个水坝工程,当时的首相马哈迪就“政治决定”将水坝高度下降一米以减少受影响的垦殖民。

但是更多的政治决定,却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如我们有一项工程因为种种问题一直无法发出的中标函(Letter of Award),却在最近突然发出了。发信之前,我们就听到一些“传言”了,说有关工程必须尽快开始,因为党选要到了。

不必说,大家都知道,这只是冰山的一角。

Tuesday, March 3, 2009

佛教与政治

迈入己丑牛年後,国内的政治乱像随着国阵在霹雳州通过议员跳糟夺权而掀起高潮。人们对议员的跳糟都表达了极度的不满。当民联和国阵还在霹雳州角力之际,另一边厢又传出了雪兰莪州议员黄洁冰被偷拍风波,随後沉寂多时的马华署理总会长的性爱光碟事件又掀起波涛。这一切政治乱像,让人们对我国政治人物的操守议论纷纷。相信也让许多人对政治厌恶,认为政治不过是一场争权夺利的肮脏游戏,为了打倒对方、为了权和利,方法可以无所不用其极、道义可以放两旁。

另一方面,这样的发展也吸引不少人更关心政治、思索政治。作为佛教徒,相信也会思索佛教的政治观又是如何呢?不少佛教徒会认为佛教是清浄的宗教,对政治应该是敬而远之的。其实不然。佛陀住世时除了对出家弟子开示解脱法门,和对在家弟子开示居家之道以外,同时也给各国国王如频婆娑罗王、波斯匿王、阿闍世王等开示治国之法。而其中最为人所知的应是记载在《南传大般涅槃经》里中的佛陀对摩揭陀国大臣禹舍所开示的“七不退法”。当时佛陀就以此“七不退法”阻止了摩揭陀国有意对跋耆国所发动的一场战争。

此“七不退法”即:(一)经常聚集开会;(二)在会议中上下一心的共同处理大众事务及相互负责;(三)遵循既有的制度,不轻易更改;(四)尊崇老人,并借重耆老的经验;(五)不侵犯妇女;(六)勤於维护既有的寺庙;(七)能拥护供养阿罗汉圣者。从此“七不退法”中的前三项,我们可以看到佛陀在两千五百年前便推崇议会民主制。从这里也看到议会制并不起源于西方,佛陀时代的印度即奉行议会制。佛陀的僧团也建立在如此制度上。後四项则显示一个尊重社会内不同群体及敬老尊贤的国家才可能强盛。

此外,佛教经典中多处提及的转轮圣王,也可视为佛教对世间国家领导者或广泛而言从政者的理想模范。统合而言,其中的重点是转轮圣王除了必须拥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也必须兼具个人的德行。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如果有能力而没有德行,即会出现凭私人恩怨伤害政敌的乱象;而如果只有德行,却缺乏治理国家的能力,也一样无法让国家强盛还让人民受苦。以上两种情況,幸或不幸,都在我国的政坛上应证了。

佛陀也曾为国王订下十条应守的德目,此“国王十德”为:一、廉恕宽容;二、接受群臣的诤谏;三、好惠施而与民同乐;四、如法取财;五、 不贪他人的妻女;六、不饮酒;七、不戏笑歌舞;八、依法而没有偏私;九、不与群臣争;十、身体健康。此“国王十德”即使在今天依旧是理想的从政者所必备之条件。从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看到独栽、贪污、滥权等现代政坛的常态都是佛陀所不许的。

不晓得可不可以其中的“好惠施而与民同乐”来祈愿我国的朝野政党以人民的利益为首要考量,停止政治恶斗。同时任何举动都应以人民的意愿为依归,尤其在这全球经济不断恶化的时刻。正所谓:民之所欲,我之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