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1, 2009

“释迦牟尼佛骨灰殿”之争

有一个墓园将它新推出的骨灰殿称为“释迦牟尼佛骨灰殿”,引起一些佛教徒的注意,认为以佛号作为商用的骨灰殿之名称不妥,并要求国内佛教团体,尤其是全国佛教组织向有关墓园交涉。

然而却有另一些佛教徒持有保留看法。他们认为我们一方面不认同政府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一词,另一方面却又要对他人使用佛号诸多限制。言下之意是将二者等同了。

我对于这些议论很欢迎,显示了佛教徒开始对影响佛教的事件表示关注,也开始思考。但是我却认为抗议“释迦牟尼佛骨灰殿”和政府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有本质上的不同。

首先,政府的“阿拉”禁令是一个通令,非回教徒是完全被禁止使用“阿拉”字眼。但是“释迦牟尼佛骨灰殿”一事,却是针对佛号在特定情况下的不当使用。并不是反对任何人使用佛号。而且不关涉及者的宗教信仰,甚至有关人等很大可能也是佛教徒。这反而类似很多国家包括我国都会禁止一些字眼用作人名。

另一方面,“阿拉”是阿拉伯语中对神的通称,而“释迦牟尼佛”却是佛教教主的专有名称。就像Microsoft可以阻止人们不当使用"Windows"之名,却无权干涉他人对"Operating System"一词的使用。

1 comment:

  1. 啊,很贴切的形容呢。'windows' 和 'operating system'。
    其实想说什么,但不懂放在这里好还是后来您那篇引用法句经的文章后。两者都引起了雷同的回弹,也让我第一次和我非常谈得来的法侣起了争执。我们都为佛教而来,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只是大家觉得“被cabar到”的程度不一样,还有应当作如何的反应。
    只是“错乱引用法句经”的案例证明我们还欠了这方面的教育;而“胡乱引用佛祖名号”说明了一些事情,无可厚非,也只能四两拨千斤的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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