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0, 2010

苛政猛于虎

本文也发表于《当今大马

在加腊士补选中,马华继续在华人区主打回教国课题,甚至破天荒翻译回教党党章以证明回教党的终极目标是建立回教国。蔡细历在加腊士助选时说:「我不认为华人不怕回教国,只是说华人现在还不知道回教国的影响。」

我想蔡细历是对的,华人其实应该还是怕回教国的,只是蔡总知其一不知其二。这让我想起《苛政猛于虎》的故事。

《苛政猛于虎》一文出自《礼记·檀弓下》: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把以上的故事翻成白话则是:孔子路过泰山边,有个妇人在坟墓旁哭得很悲伤。孔子扶着车前的伏手板听着,派子路问她说:「你这样哭,真好像不止一次遭遇到不幸了。」她就说:「是啊!以前我公公死在老虎口中,我丈夫也死在老虎口中,现在我儿子又被虎咬死了。」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儿呢?」妇女回答说:「这儿没有苛刻的暴政。」孔子说:「弟子们记着,苛刻的暴政比老虎还要可怕!」

所以华人不是不怕回教党的回教国,但那毕竟不过是回教党的终极理想,凭回教党一己之力,要实现的几率几乎等于零。比较起来,还是实实在在又无处不在的国阵的贪污滥权和巫统的种族主义更可怕一些。所谓「苛政猛于虎」,所以我们还是觉得「国阵猛于回教国」。

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网上请愿

本文也发表于《当今大马

在Facebook上的反对100层摩天楼的群组(1M Malaysians Reject 100-storey Mega Tower)之支持者以1000人/小时的速度急速增加,目前已经接近20万人。当许多人对此津津乐道之际,据当今大马的报道,前学运领袖希山慕丁莱益斯却挑战这二十万人走上街头示威。他认为人民若要迫使当权者正视本身的声音及做出改变,走上街头示威是唯一的方式。

我不认同要使当权者改变及正视人民的声音,走上街头示威是唯一的方式,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二十万人在Facebook上的请愿,它的效果还远远比不上一万人走上街头反对。实际上,要从这二十万“坐在家里的电脑面前,躲在面子书后面的”反对者中动员一万人走上街头,我想恐怕也不容易办到。

在Facebook流行之前,我们便有了 PetitionOnline 这样让人民针对各项议题请愿的网站。当然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使用。我个人也“签署”了不少在 PetitionOnline 的请愿书。但是我一直都很怀疑我们利用资讯科技在网上请愿向当权者表达不满及施压的手段其实没有什么功效。也似乎没有看到有哪些请愿是真的达到目的的。也许网上的请愿对当权者还不足以构成压力吧?尤其对党意超越民意的我国更是如此。

如论如何,当其他的媒体都无法提供适当的空间,网上请愿至少是一个表达不满或情绪宣泄的管道。当权者可能不会因此改变,但至少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作为并不获得全民的认同。而网上请愿最大的成果,或者真正的目的,还是唤醒人们对有关课题的觉醒和关注。

Monday, October 25, 2010

民主和民粹

我在之前的《为救人而杀人,可乎?》一文中,提出了三个场景。我想对于场景二和三,答案很明显应该是否定的。即:不会把胖子推下去及不能从这个小伙子的身上取出需要移植的五个器官。

然而对于场景一,可能就较有讨论空间了。其实,我在好多年前便和朋友们谈论过这个场景了,只不过我们当时谈的版本中,在轨道上的不是干活的工人而是玩耍的小孩。当时我们的结论就是不把火车转进岔道。得出的原因很多。 Sharon在前文的评论中,也有很好的分析。但是今天的我只想谈一个重点。

我相信在那刹那之间,不少人会选择把火车转向岔道。撞死一个人,总比撞死五个人好。这表面看来是最好的选择,也似乎符合了我们民主制度下常会出现的现象:少数人必须给多数人让步。这在一般情况下,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虽然有时会很无奈。

但是如果换个角度去思考,在铁轨上干活的五个人有责任去了解火车的川行时间,那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也是对火车乘客安全的负责。如果他们没有做好这一点,那是他们的过错,把火车转进岔道就变成把多数人的过错转嫁给少数人。而最后遭殃的却可能是更多的人,假设火车在紧急转换轨道时脱轨了呢?

这就好像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政治中,少数人的正确“必须”让步给多数人的错误。那其实已经不是民主精神,而是民粹主义了。政府对土著权威组织和伊布拉欣阿里的投鼠忌器和放任,而最后遭殃的却是整个国家的前途,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

但是,在一人一票的投选制度下,民主又要如何撇开民粹而独善其身呢?答案啊答案,在茫茫的風裡!

Thursday, October 21, 2010

四十后的迷惑

孔子说四十不惑。但是我却是四十已过,迷惑愈多。尤其常常会看到很多新闻,让我越发迷惑。就举两个例子说明之。

第一件要说的是我国华团大老对刘晓波得奖的发言。我首先就觉得迷惑,为什么我国各大华团的大老,突然间在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两个星期后,才像约定好似的,一致的都发言谴责诺贝尔委员会。连后知后觉都那么有默契,实属难得。然而我实际上真的很怀疑,他们是否知道谁是刘晓波。更甭说是否读过他的《零八宪章》。看看他们的文告,什么「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让我有错身中国大陆的迷惑。

第二件事是马六甲竟然成为先进州了。不知道那个说诺贝尔和平奖沦为世界笑柄的华团大老是否对此事也有同感?身为马六甲人,我没有成为先进州子民的喜悦,反而迷惑何谓先进州。一个朋友在FB上点醒我:上届大选前,雪兰莪也宣布为先进州,但随后就把政权交给民联了。但愿历史在马六甲重演。也许国阵的"developed state",就是 "develop" 将变成国阵的 "past tense",然后成为其他人的 "present tense"。

Sunday, October 17, 2010

一场研讨会后的感受

今天马佛青总会成功举办了《僧俗清净行》研讨会。三百五十人出席,超过了主办当局的目标,可喜可贺。尤其这场研讨会的筹备时间只有区区的一个月。从中也可以看出佛教徒对此课题的重视。

承蒙主办当局的错爱,邀我成为本研讨会的主讲人之一,和传闻法师一同讲〈僧俗互动的原则〉一题。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阅读我的讲义:《僧俗互动的原则 ——在家信众的参考》。当然现场讲的一些话是不在讲义里头的。而一些讲义里头的内容,现场也没有提出。但是讲义是印了分给大家的,真有兴趣者可以自己阅读。

一如以往,作为一个主讲人,我觉得我个人从这张研讨会获得的受益会比参加者从我这里得到的受益来得多。在准备讲义的过程之中,我就因为阅读了不少资料而获益匪浅。而活动之前和其他主讲人及主持人的讨论,以及今天和他们的交流也让我从中获得很多启发。在今天的研讨会上,听着其他主讲人的讲课,也让我对僧俗互动的课题有更深的理解。我始终觉得当你自己也是主讲人时,你会更专心和更细心的听其他主讲人的讲话。一来,因为你必须清楚知道其他人讲了什么,才能让你自己的讲话和整个大会契合。二来,当然也是因为作为主讲人,你对有关课题作了一些功课,所以你会更有兴趣去听其他人的看法。当然,和参加者的交流也让我受益良多。他们的问题、他们的看法,常常让我去思考之前忽略的盲点。

我在今天的研讨会很坦白的提出了一些我对僧俗互动的看法。一些观点可能对一些人来说是比较大胆的。但是实际上,我也必须坦承我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我所有的看法都提出来。一方面,我觉得有些话说出来可能会引起太大的争持。另一方面,虽然在研讨会上我们提到僧俗二众在实质上是平等的,但是有些话还真的不是一个在家居士想说就说的。同样的,我今天得到的启发和感受,也并不是全都可以在网志上分享的。

Thursday, October 14, 2010

答案啊答案

一个问题之所以可以让人不断讨论,甚至是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其中一个原因必定是因为这个问题没有答案。或者更贴切的说没有标准答案或正确答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甚至于同一个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也会有不同的答案。

“为了救更多的性命而杀一人的行为,可以接受吗?”在大学时期一般都认为可以接受。但是在《行为选择的道德困境》一文中,我们却发现,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场景,却有着不一样的答案。行为的结果(杀一人救更多人)不是唯一的考量,行为的过程(这个被杀者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杀?)也一样重要。

如果这些问题交给佛学营或佛学班的同学去讨论,我肯定,他们还会加上行为的动机。实际上,我们常常都说,动机最重要,只要动机是正确的,就可以去做。但是真的如此吗?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前文提到的各个场景的杀人都是对的了,因为我们的动机都正确——都是为了救更多人的性命。

我们也许可以接受杀一个准备杀更多人的人,但是不能接受杀前文场景二的那个胖子和场景三的那个小伙子,因为后两者是无辜的,而前者却是该死的!所以被杀的对象,也是一个考量点。

综上所述,我们是否可以说杀人或任何行为是否可以被接受取决于①行为的动机、②行为的过程(手段)及③行为的结果,甚至是④行为的对象。这样的结论不正是佛教的业力观吗?。饶是如此,我相信答案啊答案,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要考量的因素还不只如此吧?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为救人而杀人,可乎?

场景一:火车疾驰,司机在驾驶室里悠闲地喝着咖啡,一抬眼,猛然看见五个人正在前方铁轨上干活,按警铃,没响,拉手刹,失灵,眼看就要撞上这五个人,突然发现不远处铁轨有个分岔,岔道上站着一个人。是转向岔道,撞死一个人,还是继续开下去,撞死五个人?如果你是火车司机,会怎样选择?

场景二:火车失控向前疾驰,警铃不响,刹车失灵,前方没有岔道,火车向铁轨上干活的五个人撞去,此刻,你正在铁轨旁,身边还站着个大胖子,把胖子推到在铁轨上,硕大的身躯可以停住这列火车,但胖子会命丧黄泉。推,还是不推,你又会怎样选择?

在大学时期,常常在不同佛学营都会有小组讨论,而“杀生”是常谈的话题。当时,有一种说法认为在特定的情况下杀人是可以接受的。如军人在战场上杀敌、侩子手在刑场上行刑等。还有一个说法是说如果我们为了救更多的性命而杀人,那也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我们知道有一个人正准备杀害多人,那么我们在他动手之前先把他杀了,这样的杀人是可以被接受的。

现在想想,也许不只是可以被接受,恐怕还是受赞扬的。在很多警匪片电影里都会出现的一幕是坏人就要向好人开枪之际,枪声响起,但是倒下的却是那个坏人。相信所有的观众当时都会觉得这个救兵来得正是时候,在千钧一发之下,抢先一步将坏人干掉了。

其实,这样理论式的话题,渐渐地早就不再出现在我学佛的经历之中。(是不是因为大学毕业后,我就停止学佛了?)而这样的论点也渐渐地变成了脑后的一个记忆,从没有再去思索之。但是当我看到以上所提到的“场景”,我却不期然的想起当年的那些结论。我们对了吗?为了救人而杀人,可乎?你有答案吗?再看看这个场景:

场景三:如果你是医生,面对着五个车祸后的病人,每个病人都有一个身体器官损伤,需要立即移植,否则就会死亡,但找不到可供移植的器官。这时,隔壁病房来了个体检的健康小伙子,正躺在床上休息,为了拯救五个生命,医生能不能从这个小伙子的身上,取出需要移植的五个器官呢?

后注:以上场景为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在自己的公开课“正义应该怎样做?”中,开篇设想的。资料来源及场景分析:《行为选择的道德困境

Friday, October 8, 2010

向刘晓波致敬

今天本地时间下午五点,挪威诺贝尔协会宣布刘晓波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


刘晓波及妻子刘霞
可能因为我关注的好几位中国推客(推特用户)最近都极度关注刘晓波是否得诺贝尔奖,所以当第一时间通过推特得知消息,连我这个局外人也觉得激动。

然而这虽是个激动的消息,却不是一个欢乐的消息,而实际上该是一个让人想哭的消息。所以中国的网民、推客、博客等其实都想放声一哭,正如一个中国博客在标题〈热泪盈眶!〉的博文所说的:「诸位兄弟,今晚,我们面朝锦州,隔空干一杯。不是为了荣耀,而是为了苦难。为了那个蒙难的义人,他得到了世界的赞许,却得不到自由。」(注:刘晓波目前正被囚于锦州的监狱)

这个奖对于刘晓波却很可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的,但是对于许许多多追求民主、自由、人权的中国公民,乃至于其他国家面临同样苦难的人们来说,却是意义重大的。一位中国推客在今天较早时说的好:「今天在推特,在BBS,在现实,太多太多的人在期待。他们不是希罕晓波获奖,他们是在守护一个希望,他们期待世界尊重一个为争取自由付出如此代价的人,如此的民族。他们期待在争取自由的险途中,背后是使勇者前行的呐喊声,而不是冷枪和暗箭。」

其实,我真是个局外人吗?之前提到的「其他国家」也可以包括马来西亚吧?看看让刘晓波入狱十一年的〈零八宪章〉,你会发现他的基本主张放在马来西亚一样贴切。随手拈来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就有:
2.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4.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
10.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2. 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

我当不成刘晓波,只能相隔千里的向他致敬!

Wednesday, October 6, 2010

博客改造完结篇

渐渐的,我对改造博客这个“另类电脑游戏”开始不再那么感兴趣了。乘我还有一点余兴,觉得应该把我已经做了的改造做个记录,免得以后连我自己改了什么都不知道。之前的几篇有关博客改造的文章也已经写了一些。剩下的就是对 "BlogArchive" (我称之为“博客文库”)和文章日期的改动了。

展开当月文章标题的“博客文库”
Blogger 的 BlogArchive 的标准设定 "Hierarchy" 是展开当月的文章标题,而隐藏其他月份的标题(见右图)。由于我已经有了上头的“最新文章”,如果再在 BlogArchive 展开当月的文章标题,就会感觉重复。但是如果换成 "Flat List" 或 "Dropdown Menu",其效果却又不是我想要的,因为我觉得最好是隐藏所有标题,但保留它的展开功能。我在网上搜索到了一个好方法。以下是改造后的“博客文库”:
隐藏所有标题的“博客文库”
关于日期,相信 Blogger 是以日记模式来设定它的标准设置,所以它是以日期来分组的。既是说如果你在同一天发表了一篇以上的文章,那么只有最后发表的文章显示日期,其他较早发表都没有显示日期,因为它把在同一天发表的文章都归纳在该日期之下。我不喜欢这样的设定,于是我在网上搜寻在每一篇文章都宣示日期的方法。结果我发现了两个方法: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二看来比较普遍,但我觉得方法一比较好,尤其如果你用的是中文日期。

由于 Blogger 以日期来归纳文章,因此很自然把日期放在文章标题的上头,就像日记的编排。但是我觉得我的博客的重点应是文章标题,而不是日期。所以我就用了这个在网上看到的方式把日期挪到标题的下面。

虽说是完结篇,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会手痒,或又发现什么新玩意。

Sunday, October 3, 2010

马路上的特别遭遇

前几天出席了一场特别的晚宴,结果却在回程的路上有一宗特别的遭遇。

在晚宴结束后,我一个人开着车回家。之前赴宴时还大塞车的马路,当时却冷清了。突然汽车的后头响起一阵摩多的喇叭声,后来那摩多就来到我汽车旁边。只见上头坐着两个印度人,前面那个年纪较大的不断地用手指我的车,我开始还想难道我的车子有什么问题吗?后来见他其实是不断地指指我的车,再指指他的摩多,然后再指指马路边,似乎示意我停到路边去。我当时便觉得事有蹊跷。

但是我当时却犯了一个错误。我不该把车速放慢,使得该摩多有机会走到我车子的前头,结果我的车速和去路就受控制了,而让对方有机会逼我去路边。那条路有三条车道,我当时走在中间的车道。当我被逼就要驶入左边的车道时,突然从后方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一辆汽车飞快的从左车道越过我。结果我无法驶入左车道,而那辆摩多也在我车前停了下来。于是我只得把车停在马路中央。这时突然有很多喇叭声响起,然后有很多车从左右越过我。这时我才惊觉原来之前路上只有我一辆车。

接着那位印度大佬就走到我的窗边。我把车窗调下少许,便听到他用马来话大声的嚷嚷,说我刚才撞了他。我当时就想到看过很多有关这类坑人把戏的电邮。再说怎么可能我撞了摩多我会懵然不知呢?而且如果他真的被我撞倒了,他一定需要一些时间来平定自己,不可能可以马上追上来理论。所以,我用和他一样的大声量回答他:“Kau bohong!(你骗人!)”他说你下来看看你的车就知道,还用手指了我的车的后面左边。但是我连眼角也不去扫他指的方向,反而却是盯着他看,大声的对他重复说: “Jangan bohong!(你不要骗人!)”

突然他却一拐一拐的走开了,往路边走去。我感觉他之前走到我窗边时动作是很敏捷的,甚至好像是从摩多上跳下来的。他的同伴也把停在我车子前面的摩多往路边推去。我不知道他当时是发现吓我不着放弃了,还是他以为我会跟着他到路边去继续理论。但是,当他的摩多一推开,我便马上踩油门离开现场。

很快的我便拐上了另一条路。看他们没有再追上来,我舒了一口气,心里对自己说,怎么这样的事也会让我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