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 2019

侮辱宗教是主观感受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慕扎希日前指出,政府將制定宗教和种族仇恨法案,以遏制种族和宗教的谩骂及侮辱事件。这是为了回应最近国内频传的侮辱宗教事件,特别是伊斯兰教。首先是一名华裔男子被指在其面子书上载了漫画并写上带有侮辱伊斯兰教的句子,除了引起穆斯林不满而多次示威抗议,警方也因此介入调查。随后古晋地方法庭更判处一个在网上发表侮辱伊斯兰教及先知穆罕默德言论的男子十年监禁。

慕扎希表示,该法令的目的是为了对付那些意图侮辱种族和宗教的人士以保障我国所有的宗教和种族,相关法令能让人民学会尊重伊斯兰教作为国教的地位,並尊重其他宗教。我当然认同我们应该尊重所有宗教,也期望我国的宗教和种族关系和谐。但是对于制定宗教和种族仇恨法案,却有所保留。个人觉得所谓的侮辱宗教罪,其实也是一种因言获罪,有违现今社会的言论自由精神。

更重要的是,个人认为,所谓“侮辱宗教”是一个非常主观的问题。绝大多数时候,任何人觉得他人侮辱了自己的宗教都只是主观感受。数年前歌手黄明志也曾因为一部音乐视频被指侮辱伊斯兰而被警方羁押。但是很多看过该视频的人可能不会认同它侮辱了宗教。如果你不记得黄明志的事件,你至少应该会记得雅加达前市长锺万学被判亵渎宗教罪入狱两年。所谓的他亵渎宗教的那句话,对许多人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观点。以饰演憨豆先生而闻名的英国演员罗温·艾金森也曾说过,“侮辱”是个难以定义的词汇。批评、嘲笑、挖苦,乃至于只是纯粹的发表一项异以传统观念的看法,都有可能被诠释成“侮辱”。

我们都知道,宗教之间必定有不同之处,那么在提出这些论点的时候,会不会被人视为侮辱他人宗教?就如印度的伊斯兰传教士基尔,兴都教徒都认为他侮辱了兴都教,但是基尔的支持者却坚持他只是在作宗教比较。尤其让我担心的是,佛教是不认同有万能的造物主存在的,那么如果我提出这个观点,有没有可能被别有居心者将之渲染成侮辱其他宗教?一些和宗教挂钩的课题,会不会也可能演变成“侮辱宗教”事件?比如童婚、割礼以及最新的疫苗课题等。社运人士、律师或医生如果以他们的专业提出和宗教不同的观点,会不会被猎巫?

我认为“侮辱”宗教不但非常难以定义,也非常轻易受大众情绪所左右。锺万学被判罪名成立,也让我们相信社会情绪和舆论会影响法庭的判决。而所有和宗教有关的事件,一般都会轻易的触动社会大众的神经线,特别是和所谓“侮辱宗教”有关的事件更是如此。更让人忧心的是,这类事件往往都会和政治扯上关系,而让事情更复杂化。我们应该担心法案通过后,由于受到政治人物的操弄和社会的反应过敏而让一些人受到不该有的对付。甚至于政治人物会把对政治人物或政党的批评,扭曲成是对他或它所属的宗教的批评。就算该人士最后能在法庭里证明自己清白,也肯定必须付出许多不必要的时间和代价。

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宗教虽然崇高,但是也不是不能评论的。甚至我也不认为调侃,乃至于嘲笑一些宗教观点或宗教行为是大逆不道的。是的,任何调侃、嘲笑必定会冒犯一些人,是的,我不认为我们有必要去冒犯他人,但是我认为,一个民主和成熟的社会是应该可以承担被冒犯的。就好像马大生举着纳吉的小丑脸谱,纳吉的支持者觉得被冒犯是正常的,但是他们不能因为被冒犯而使用暴力。

无论如何,制定有关定宗教和种族仇恨法案应该是不会U转的,因为社会大众看来也乐见其成。所以我只希望,政府在制定这项法案时可以尽量周详、全面,还必须对“侮辱”有尽可能最明确的定义。更重要的是不能变成政治武器,也不能存在执法偏差或选择性提控。希望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对新马来西亚的挪揄不是真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