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南洋商报《登彼岸》网络版【2020年1月16日:风声雨声】
目前任教于上海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的刘宇光教授最新著作《左翼佛教和公民社会——泰国和马来西亚的佛教公共介入之研究》的书名虽然提及泰国和马来西亚,但是其主要内容其实是泰国佛教。关于马来西亚的内容只有一章,即第八章,也就是最后一章。而这关于马来西亚的一章,所论及的入世佛教组织即是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简称马佛青。
必须先说明,刘宇光在书中所使用的“左翼佛教”一称,实际上就是我们一般上使用的“入世佛教”。至于作者为何选择使用“左翼佛教”,而不是一般人使用的“入世佛教”,必须详读此书,或者也可以参考我先前在此发表的文章。
作者刘宇光教授依据马佛青在2010年至2013年间针对马来西亚时事所发表的诸多文告,认为马佛青的行为属于公共介入,而把马佛青归类为左翼佛教/入世佛教,并认为这是汉传佛教界里非常罕见的现象。实际上,刘宇光不是第一个把马佛青归类为入世佛教的学者。台湾慈济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游祥洲博士,在论文《论入世佛教与当代印度佛教复兴运动》中,列举了“当代积极推动‘入世佛教’者”时,也把马佛青列入,同时马佛青也是唯一被列入的马来西亚佛教组织。
马佛青总会不曾针对如此的归类发表任何意见,我个人也没有看见有任何人对此提出异议。马佛青前领袖洪祖丰在去年的《世界佛教居士论坛》发表的论文《马佛教介入公务事务的几点观察》里,虽然针对刘宇光教授的书提出了疑问,但是其问题也只是针对“马来西亚佛教介入公共事务的现象, 是如刘宇光所说的新现象, 还是存在已久?此现象是孤立还是长远运动?”
另一方面,马佛青自1970年创立至今,其实也从来没有标榜自己是入世佛教组织,也不曾在任何文案里提出入世佛教的论述或理念。更遑论其章程其实完全没有任何可以与入世佛教挂钩的内容。在马佛青章程里列明的五个宗旨里,没有任何一个明确的要求马佛青必须是一个入世佛教组织或者必须具备入世佛教精神,甚至连间接的要求也可以说不存在。
然而,除章程外,马佛青在其网站也列出了宏愿、使命、价值观及信念。特别必须注意的是在七则信念中有这么一条:“信仰并支持与佛法相契的民主,自由与法治精神。”这是和“入世佛教”精神完全相应的条文。相信马佛青也是基于这条信念发表了许多被刘宇光教授归类为公共介入的文告。但是,相对于章程的约束力,而且只有代表大会可以修改,“信念”是理事会本身设立的参考条文,理事会无需通过代表大会,本身就能随时修订之。
因此,马佛青如果和“入世佛教”相应,也许更准确的说是其当任领导层或理事会的信念所致,而不是马佛青组织的基因。如果我们仔细分析马佛青过去针对时事发表的文告,我们可以发现,马佛青所发表的文告内容和次数,在不同时候(即不同理事会任期)有明显的差别。这也许可以解释洪祖丰以上的问题,即为什么刘宇光会有马佛青的公共介入是最近的事的感觉。因为马佛青对时事的回应,不是一直都一样的,而是有着明显的内容和数量上的差异。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所谓的“最近”其实并不是指当下。实际上,就我个人的观察,自从新届理事会上任之后,马佛青针对时事的文告已经明显的减少,而且内容也明显的比之前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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