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兒子說「反稀土」便糾正他道:「是反Lynas,不是反稀土。」他回答道:「不是一樣的嗎?Lynas是英文,稀土是華文。」我想應該很多人和他一樣有這個錯誤的認知,所以我今天收到一個化學博士朋友糾正以上錯誤的電郵。她說:
稀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提煉後純度較高的稀土有很多用途,尤其用在高科技產品如手機電腦等,Lynas不是稀土的意思,是商業機構的名字。然後她接着解釋:「我們關心的是提煉過程中的各種廢料,尤其含有濃縮又有輻射性的Thorium。Thorium不是稀土,是天然稀土中所含有的混合物(濃度約6 ppm),濃縮的稀土含有更高的Thorium (1600 ppm),提煉後的純度較高的稀土含有較低的Thorium,因為都進入廢料了(Lynas説這含有1655ppm的Thorium)。稀土廠課題不等於稀土。」
我們的媒體廣泛的把英文的"Stop Lynas"寫成「反稀土」,應該誤導了很多人。此外,Lynas的中文譯名在本地也有兩個版本,即「萊納」和「萊納斯」。我相信「萊納斯」的翻譯應該是受到了中國大陸的影響。中國向來在翻譯英文人命和地名時,都會把它的尾音,如d, t, s等也譯出來。而我國向來不怎樣做。比如三音節的Mahathir,在我國是「馬哈迪」,到了大陸就是「馬哈蒂爾」;二音節的Najib,在我國是「納吉」,到了中國變成「納吉布」;同樣是三音節的Mohammad,在我國是「莫哈末」,在中國就是我們小學課本讀到的先知「默罕默德」了。Lynas只有二音節,所以我覺得把Lynas譯成「萊納」比較正確也更符合我國國情。
言歸正傳,我這個化學博士兼佛友,還提到我們為甚麼要反對在馬來西亞設立稀土廠的重點,覺得應該和大家分享:
有人說既然我們要用高科技產品,而其中的所需是已提煉的稀土,為何又要反稀土廠的建立呢?理由是大馬本來就不是一個稀土出產國。大馬也沒有這方面的專才和有關的科技的技術人員,也缺乏這種高科技突變事件能正確應對的人才,到目前,Lynas和有關當局還沒想好如何周全的處理廢料問題。而整個廠的建立受益最大的是Lynas Cooperation的持股人,提供便利的廠商。我不確定關丹人民或大馬人民會受益多大。
既然有輻射性的廢料是不能「送往」他國的,既然稀土是在澳洲開採的,既然Lynas是澳洲的上市公司,既然Lynas的盈利最大,既然Lynas有志成為中國以外的最大稀土供應商,那麼就由Lynas在澳洲去處理這稀土廠問題吧。為何我國政府和人民要去承擔呢?
【稀土的英文是“Rare Earth”。Thorium的中文是「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