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蘭丹州議會通過伊斯蘭刑事法修正案後,伊斯蘭刑事法這個課題又再次在我國政壇掀起萬丈波濤。人們都熱烈議論和密切留意各個政黨對於伊斯蘭刑事法的立場,以推測伊斯蘭刑事法會不會有朝一日在國會獲得通過。而這事不但也給了我們機會審視各個政黨和從政者對伊刑法的立場,同時更重要的,也讓我們可以看清他們是否能有原則的堅持立場,以及是否以原則和立場來行動。
以華人為主的兩個政黨——民主行動黨及馬華公會,雖然彼此不斷為了伊刑法互相攻訐,但是實際上這兩個政黨在伊刑法課題上的立場卻是最鮮明的,而且相同,即兩者都是反對在我國實行伊刑法。民行黨和馬華之後,立場鮮明的自然是伊斯蘭黨,當然伊黨的立場是和前二者對立的,而且我相信伊黨內部對於是否要推行伊刑法恐怕也不是鐵板一塊。
相對於民行黨和馬華的鮮明立場,納吉領導的巫統對伊刑法的立場則顯得很曖昧。從吉蘭丹州議會通過伊刑法修正案至今,納吉依然沒有表達他對伊刑法的立場。相對的,當年馬哈迪則一直堅定反對實行伊刑法,直到現在依然如此。
其實,如果我們記得納吉於2010年在“東盟100名領袖論壇”上發表的講話內容,對於他在如此重大的立場上沉默就不會太奇怪了。當時他說,從政者必須選對陣營“站對邊”,才能確保本身的政治生命得以延續。而他的政治生命能一直延續,就是因為他一直都選對,站對邊。所以這一次,他應該是還沒有看清站哪一邊才是對的。如果真是如此,這說明了他的立場是經過算計的,他要選的是一個對他有利的立場,而不是他原則上的立場。
雖然我立場鮮明的堅持政治和宗教必須分離,而因此反對伊刑法,但是我必須說相比之下,伊斯蘭黨在推行伊刑法一事上的立場,則有原則多了。即使在上屆大選他們推出福利國理念,但是伊斯蘭黨從來不曾放棄推行伊刑法的政治立場。即使明知將因此在下屆大選失去非穆斯林的選票,他們還是堅持要推行伊刑法。當然也不能全盤否定他們的立場還是經過了一定的算計,特別是哈迪阿旺對於個人政治前途的算計。
另一方面,民行黨和馬華這兩個政黨之間立場相同卻互相攻訐,非常明顯的是對人不對事,完全凸顯了他們政治上的不成熟,同時也說明了我國的政治結盟依然是盲目的以集團為主導,而不是以課題和立場為導向。所以對投票支持伊刑法的吉蘭丹巫統,由於是同一政治集團,所以儘管立場對立,馬華輕輕帶過,卻把火力全開集中在立場相同,但是政治集團對立的民行黨。
在馬華和民行黨大多數人立場和行動錯亂的同時,我們卻看到民行黨的林吉祥基於原則和立場的行動方略,他提出在支持和捍衛國家憲法的原則之下,反對伊刑法的國會議員和政黨應該不分政治集團的團結起來,不但力阻伊刑法,並希望能夠建立新的政治秩序,組成新的聯邦政府。即是說政黨是以政治立場來結盟,而不是盲目的捆綁在政治集團裡。如果我國的政治真能朝向這個方向,我國的政治將會是更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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