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 2020

因果和死刑存废

本文发表于南洋商报《登彼岸》网络版【2019年7月25日:风声雨声

我国首相马哈迪日前证实,政府决定将修法移除“强制死刑”,并赋予法官在涉及死刑案件的酌量权。这符合希盟第14届大选所发表的《希望宣言》里的承诺,即一旦执政,希盟将废除“所有法令内的强制性死刑”。但是希盟上台后,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却多次表明,政府有意全面废除死刑。

刘部长的全面废除死刑言论,引起国内许多人的强烈反弹。明显的国人无法接受全面废除死刑。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些人反对废死的言论,似乎认为废除了死刑,犯了死刑罪的人便不必受刑,那明显是不正确和不成熟的。对更多人来说,废除死刑即等于正义无法伸张,因为长期以来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因果观念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人们的思想里。甚至星云法师大约十年前也曾为支持死刑而撰文《造因不受果报,不合天理》。

实际上,愚鲁如我,一直无法理解法师的这个命题。以我对佛教因果观的理解,有因必有果。浅见认为“造因不受果报”是不成立的,一个人在法律上不被处以死刑,不等同于他不受果报。难道在没有死刑的国家,就不存在因果了吗?实际上,一个人不管是不是被处以死刑都是他的果报,死刑固然是果报,没有死刑也一样是果报。毕竟因果不是直线式的,更不是一因一果的。

而且佛教的因果还是跨越三世的:即前世、今世、来世。这前世和来世也不只是前一世和下一世,而是指过去世、今世和未来世,即是说可以是过去的许多世和未来的许多世。我们常说“欲知过去因,今生受者世。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明显的一个人今世会做出需要予以处死的恶业,必也存在着过去世的因。同样的,今生所发生的种种,也会成为未来世的果。

职是之故,从三世因果的角度去看,把一个恶人处死,肯定没有把问题解决,那不过是让他把问题带到未来世。就像对于应否把坏学生开除出校的辩论,我以前常听说的反方辩解所指出的,校方必须负起教育该学生,引发他向善,而不是把问题推给社会。一行禅师把杀人的人看成是病人,是需要我们协助的人。这一点我是认同的。他做了恶事,当然必须受惩罚,但是与此同时,国家及社会也必须负起责任教化他。更何况,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生命不是一期就终了。

大乘佛教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可以说每一个引述这句话的人无不对地藏菩萨的这个悲愿感动。会下地狱的,当然是罪大恶极之辈,他们所犯的恶肯定不只一般杀人那么简单。对于这样罪大恶极的众生,地藏菩萨以及所有推崇地藏菩萨悲愿的佛教徒,都认为我们不该放弃,他们都仍然是我们必须度化的。问题是,为什么在地狱里的罪孽深重的众生,我们都认为要度化,但是对于在人间作恶的人,我们却要把他们“开除”出去呢?

当然回到现实社会,我们无法要求人人从佛教的因果观去看死刑。社会中人有他们当下要看到的正义。因此全面废除死刑是过于的理想主义,政府目前“废除强制死刑”的立场也许更能被接受,至少到目前没有看到对“废除强制死刑”的社会反弹。所以,因应当下社会的因,目前我们在我国能看到的果是“废除强制死刑”。期待以后我们能够拥有“全面废除死刑”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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