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6, 2011

佛教的孝順思想

母親節剛過,父親節即臨。在這雙親節之間,我偶翻閱舊《佛教文摘》,卻那麼巧看到這篇《《雜阿含》的孝順思想》。該文刊登於二〇〇二年六月份之104期《佛教文摘》,作者開達法師。法師在該文中,摘錄了不少和孝順有關的經文,我覺得很值得我等依教奉行,特此轉摘。惟,經數及按為我個人所加。
何者為根本火?隨時恭敬。奉事供養。施其安樂。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養父母。令得安樂。是名根本火。何故名為根本。若善男子從彼而生。所謂父母。故名根本。善男子以崇本故。隨時恭敬。奉事供養。施以安樂。
〈雜阿含經、第四卷、第九三經〉
按:古代印度有祀火的婆羅門,即認為點燈拜火現世可得到幸運平安之類的事,或死後可往生梵天等。佛陀認為那不是真實的點燈祀火。

佛陀時代,有位婆羅門教的老宗教師,本來頗為富有,後因將所有產業都給了孩子,二其子卻不懂得孝順,弄得自己要持着拐杖和缽去一家家乞食,於是佛陀憐憫他而對他說:「汝能於我所受誦一偈,還歸於眾中,為兒說耶?」
婆羅門白佛:「能受,瞿曇。」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生子心歡喜。為子聚財物。復為娉娶妻。而自捨出家。邊鄙田宅兒。違負於其父。人形羅剎心。棄捨於尊老。老馬無復用。則奪其麪麥。子少而父老。家家行乞食。其杖為最勝。非子離恩愛。為我防惡牛。危險地得安。能卻凶暴狗。扶我暗處行。避深坑空井。草木棘刺林。憑杖威力故。跱立不墮落。」

時,婆羅門從世尊受斯偈已,還歸婆羅門大眾中為子而說,先白大眾:聽我所說。

然後誦偈,如上廣說。其子愧怖,即抱其父,還將入家,摩身洗浴,覆以青衣被,立為家主。
〈雜阿含經、第四卷、第九六經〉

時,有年少婆羅門名鬱多羅,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常如法行乞,持用供養父母,令得樂離苦。世尊!我作如是,為多福不?」 佛告鬱多羅:「實有多福。所以者何?若有如法乞求,供養父母,令其安樂,除苦惱者,實有大福。」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如汝於父母,恭敬修供養,現世名稱流,命終生天上。」
〈雜阿含經、第四卷、第八八經〉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淨法,能護世間。何等為二?所謂慚、愧。假使世間無此二淨法者,世間亦不知有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宗親、師長尊卑之序,顛倒渾亂,如畜生趣。以有二種淨法,所謂慚、愧,是故世間知有父母,乃至師長尊卑之序,則不渾亂,如畜生趣。」
〈雜阿含經、第四十七卷、第一二四三經〉

若父母年老,不及時奉養,有財而不施,是則墮負門。於父母兄弟,搥打而罵辱,無有尊卑序,是則墮負門。佛及弟子眾,在家與出家,毀呰不恭敬,是則墮負門。
〈雜阿含經、第四十八卷、第一二七九經〉

世尊告諸比丘。若能受持七種受者。以是因緣得生天帝釋處。謂天帝釋本為人時。供養父母。及家諸尊長。和顏軟語。不惡口。不兩舌。常真實言。於慳吝世間。雖在居家而不慳惜。行解脫施。勤施。常樂行施。施會供養。等施一切。
〈雜阿含經、第四十卷、第一一〇四經〉

2 comments:

  1. 谢谢转摘并补充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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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我只是轉載法師在文章中引用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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