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的,我們早該知道雖然納吉高喊一個馬來西亞,但是這個馬來西亞卻不是所有馬來西亞人的。
在馬來西亞穿黑衣是犯法的,上街遊行是犯法的,甚至點蠟燭都是犯法的,更別說是煽動種族宗教情緒,那當然更是犯法的。而馬來西亞的警察對付這些犯法者的效率是世界首屈一指的。
但是,且慢!這是有前提的。前提是如果你是巫統的人,那麼你就不算犯法。就算你拿了其他宗教的聖物來又踩又踏,也是可以的。甚至還有內政部長來聽你細述你的委屈,然後代你向全世界解釋,要全世界來同情你。
是的,是的,我們只有一個馬來西亞。但卻有很多等級的馬來西亞人。
終於明白,原來「一個馬來西亞」真的不等同於「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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