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8, 2009

受戒和破戒

收到一則攻擊一位馬華政要的簡訊,一開頭就是:「佛教界領袖説:皈依佛門又破戒,比原來没守戒罪更重。」然後指出「為脱褲丑角説話是造孽,他應該告訴大家:他滿口吃素禮佛,其實是魚蝦豬肉照吃,到底是甚麼道理?」

我不知道發件人是誰。但是對於這樣的一則簡訊覺得很遺憾。我不是該政要的支持者,對於他的政治立場也没太大興趣。但是看到有人利用他的宗教信仰來攻擊他,我還是同情他,並覺得這樣的做法太低俗。

同時簡訊中所謂的「皈依佛門又破戒,比原來没守戒罪更重。」也無法成立。我不知道這句話是對方聽那位佛教界領袖説的,還是又有人把話塞進我們佛教界的領袖口中。

根據我所聽聞的佛法,受了戒後破戒不會比没受戒破戒更罪加一等。也許有人認為受戒後破戒,等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是我想就算是在國家法律原則下,這樣的説法也是不成立的。我國法律應該没有條文規定法官或律師犯法了,他們所受的刊罸該比别人重吧?

其實佛教的戒律和國家律法的出發點不同。國家律法重在防范人民犯罪以維持社會秩序。而佛教戒律在於保護受戒者不受自己不當行為的苦果。我們常説的「眾生畏果、菩薩畏因」,正是這個道理。

我倒是聽聞過這樣的説法:受了戒後的人,如果無法守戒而破了戒,那麼由於他知道他的行為是錯誤的,而心生慚愧,甚至生起懺悔心,那麼他將承受的果報反而會比没受戒者來得輕。

我更認同這樣的説法。

1 comment:

  1. 确实,佛教戒律是有分性罪与戒罪的。性罪是,无论一个人有否持戒,比如他杀了人,就会受到世俗法律的制裁。如果一个人持了不杀生戒,刚好适逢战争而他又被征兵去了,如果他没有捨戒,那他就犯了不杀生戒,尽管法律上他没有错!所以,宗教戒律是与世俗法律有所差别的,而且它也不是由一些人说了算的!一个人犯戒与否是要看他当下的条件的,世上无绝对,所以菩萨才会站在缘起的角度来持戒,他会以持戒的精神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积极地帮助犯错的人,让他重新站起来,而不是在事情发生后踩他一脚,马后炮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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