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2, 2010

脱离回教不容易

本文发表于今天的星洲日报沟通平台。报章上的标题《尊重正信宗教》为有关编辑所定。此处标题是我另立。此文内容主要摘自我之前的博文:《你的信仰不是你说了算》。

读了陈亚伦牧师针对莫哈末依沙叶的《改变宗教信仰须审慎》的回应,我也有话要说。

我之前就有点「意外」的看到莫哈末依沙叶说在回教出教比入教更容易,因为那和我们一般的印象不同,也和我国所发生的许多个案不符。

报章报道的最新一宗个案应是去年槟城一名二十七岁的印裔妇女傍佳玛在年仅七岁时于被收容在孤儿院期间,被大马回教福利组织及宗教理事会官员带往回教法官前宣誓信奉回教,及退出她原有的兴都教信仰。之后她曾两次试图恢复其兴都教徒身份,但都失败。此事不但导致傍佳玛无法与信奉兴都教的丈夫正式注册,她也无法在两个孩子的报生纸冠上父亲的名字。

如果这些官员当年替傍佳玛改信的不是回教,这件事应该不会有什么后遗症,甚至也许根本就不是问题。一来因为她可以自由的在所有非回教的宗教信仰中自由的选择她所要信仰的宗教。二来非回教的宗教信徒之间也可以在不改变原有宗教的情形之下自由联婚。就算你所属的宗教中有人有异议,那也至多让你造成精神上的困扰,不会对你有任何实质的影响。

所以我认同改变宗教信仰须审慎之说,尤其是改信回教。我必须郑重声明我不是反回教,实际上我尊重包括回教在内的所有正信宗教。我更不是劝请人们不要改信回教,只是劝请他们改信之前必须加倍的深思熟虑,因为我们必须正视的事实是:在马来西亚,改信非回教之宗教,我们有随时「悔过」的机会,然而改信回教后要脱离如果不是绝对不可能,也肯定是一件绝对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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