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7, 2011

佛教反對酷刑(上篇)

酷刑,顧名思義就是殘酷的刑罰,通過生理和心理的折磨讓受刑人蒙受極大的痛苦,使他們向施邢者屈服或作為施邢者的一種報復手段。酷刑是人世間的最陰暗面,但是從東方到西方,酷刑在人類歷史上從不曾缺席。從古代到今天,酷刑也都一直存在着。所不同的是,相較於古代正當的存在,現代的酷刑是比較遮掩式的存在。酷刑雖然依舊存在於即使如美國這樣的所謂民主大國,但是即使在極權國家也不能張揚。單從這一點,我們就可以斷定,酷刑是不被現代文明社會所接受的。佛教作為現代文明的主要驅動力量之一,也必然是不接受酷刑的。

然而,由於佛教裏提到的地獄觀念,及地獄裏頭許許多多極度殘忍的酷刑,卻讓一部分人誤以為佛教認同酷刑。佛教認為一切未解脫的眾生都在六道裏生死流轉。這六道為:天道、人道、阿修羅、畜生、餓鬼和地獄道。所以地獄是六道之一。地獄之名出現在許多佛教經典中,梵文為“niraya”或“naraka”,音譯為“泥梨耶”,意譯則為“沒有喜樂和福德的地方”。從意譯上可知,地獄道是六道中最苦的境界,因為在這裏的眾生,不但沒有一絲的喜悅,還備受砍、刺、磨、搗各種酷刑折磨,皮開肉綻,卻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但是我們必須明白,佛陀不是創世者,所謂六道並非佛陀所創,眾生墮入地獄更不是佛陀給予他們的懲處。同時,我們民間傳說中設想的地獄與佛教中的地獄也不盡相同。佛教是一個主張“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自作自受”的宗教。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報”不是由佛陀來審判,而是一種自然法則。就如我們把手指放入沸水中會被燙傷,乃“自然如此”,不是其他人給我們的懲處。所以,佛陀提到地獄及地獄裏的酷刑,是一種如實客觀的描述,就如醫生告訴病人某些疾病會引發的痛苦,不是該名醫生殘酷的對病人施加酷刑,而是如實客觀的描述病情。

事實上,佛教的慈悲為懷之根本精神明顯的和酷刑的殘酷及不人道格格不入。「慈悲」和「智慧」是佛教中最主要的兩大根本。雖然我們向來把慈悲當成一個詞,實際上「慈、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慈、悲為佛教四無量心「慈悲喜捨」中的前兩「心」。四無量心是佛教重要的教義,出現在很多不同的經典之中。四無量心是佛弟子對待自己、他人,乃至一切眾生和事物所應有的心態。慈、悲、喜、捨可以定義如下:
慈:給予自己及眾生快樂;能對治內心的嗔恚。
悲:拔除自己及眾生痛苦;能對治內心的暴力傾向。
喜:隨喜自己及眾生的成就;能對治內心的嫉妒。
捨:不受事物動搖擺佈的影響;能對治內心的愛染執著和喜好厭惡情緒。

另外,佛陀也在慈經(Metta Sutta)中指出「願人們不相互欺騙、不鄙視任何地方的任何人,不以怒意、敵意,願他人受苦。如一位母親捨命保護其獨子,他更應對一切眾生長養無量之心。」佛陀要求弟子們對一切眾生,不論是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該如同母親對其獨子一般的愛護。

從以上的經文當中,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到,佛陀所教導的四無量心,尤其是慈悲心,是和酷刑站在對立面的。佛教是一個給予眾人快樂、拔除眾生痛苦的宗教。也就是我們常聽聞的“救苦救難”。而酷刑卻是以殘忍、不人道的方式對他人造成極大的苦痛為目的。因此佛教是絕對不可能認同讓人蒙受極大苦難的酷刑。

不僅如此,慈悲為懷的佛教還能進一步的化暴戾為祥和。在佛教典籍中還記載說北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在皈依了佛教後,從一個施行酷刑的暴君變成一個施行仁政的好國王。阿育王在位時,致力於佛教的傳播乃眾所周知。實際上,根據大陸學者季羨林等在校注《大唐西域記》於“無所刑戮”下的注釋,季羨林認為阿育王還是印度刑罰由重轉輕的關鍵人物。季羨林指出“印度古代,特別是孔雀王朝初期,執行嚴刑峻法。阿育王之後,刑法放寬,及中世紀相當長的時期,也是如此。”

阿育王,據季羨林所說,西元前273年即位,西元前232年崩,全盛時期幾乎佔據了印度全境。據玄奘法師在《大唐西域記》的記載,“王故宮北有石柱,高數十尺,是無憂王作地獄處。”無憂王即阿育王別號,此地獄處即阿育王在城外所建之泥梨城(“泥梨”是“地獄”的音譯),實為一座被稱為人間地獄的監獄,內設刀山劍林、沸騰油鍋等酷刑。當阿育王皈依佛教後,受到佛法慈悲、柔和及非暴力教誨的感召,他不但廢除了泥梨城,也進行了有意識的寬刑改革。他對寬刑政策進行了有思想、有組織的推動,並且將這樣的作法定期向所屬的司法官宣導,又向一般民眾宣傳。阿育王統治下的印度,實踐了與過去大異其趣的刑罰文化。阿育王在皈依佛教後從暴君轉化為一個推行寬刑、仁政的統治者也如實反映了佛教對酷刑的立場。

閱讀下篇

本文供《慈悲》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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