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6, 2011

國陣候選人得和警方打好關係?

今天的星洲日報頭條,報導納吉提醒國陣領袖不要霸佔選區。我不是要問為甚麼這樣的新聞也可以成為頭條,也不是要問如果安華或林冠英也對民聯或行動黨發出相同的提醒,報章會刊登在哪一版?因為再問這些問題,就未免太天真了。

這篇報導讓我「興趣盎然」的卻是因為接着納吉突然峰迴路轉的說了一段耐人尋味的話。他說他知道有一些人在大選到來時,與警方政治部及特別事務局官員打好關係,期望他們會寫一份好報告。

不知道納吉是不是一時說溜了嘴,但是從他這句話中,我不禁狐疑為甚麼國陣人士要爭取成為候選人卻需要和警方政治部及特別事務局官員打好關係,而且還期望他們會寫一份好報告?這是甚麽樣的報告呢?莫非所有國陣候選人必須經過警方調查,並向首相提呈報告作出推薦?

警方是政府的行政機構,而國陣遴選候選人卻是國陣的黨務。國陣的黨務竟然勞動警方!看來人民對國陣黨政不分,甚至於濫用政府資源的指責又多了一個實據。

1 comment:

  1. 我看了也是觉得很纳闷.....但是,算了,我们的领袖们不总是常说些摸不着头脑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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