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 2010

不反对赌球合法化

关于赌球合法化,我在5月21日便已在推特上表明立场:「不赞同赌球,但也不反对赌球合法化。」

后来在一次和洪祖丰的谈话中,他说我的立场很矛盾。确实这样的立场看起来矛盾。但是,我认为不赞同赌球是个人的价值取向,而赌球合法化涉及的是公众的选择权。就像我告诉洪祖丰,我不赞同喝酒,但是我也不支持立法禁酒。喝不喝酒是个人的选择。赌不赌球也是个人的选择。

你或者会说,赌球是不好的行为,赌球会有不好的影响。是的,我同意。佛陀也在《善生经》里说赌博是不好的行为。所以我说我不赞同赌球。但是,我认为赌的严重性还不至于必须立法禁止之。实际上,我们华人不是说:「小赌怡情」吗?

再说,也不是凡不好的行为,会带来不好影响的行为,就该立法禁止。吸烟是不好的行为,我们是否也该一并立法禁止呢?佛陀也在《善生经》说,非时在外头溜达是不好的行为,那我们是不是就该实行宵禁呢?

最后要说明一点,「不反对」不等同于「赞同」或「支持」。「不反对」是消极的让一件事情存在,「赞同」或「支持」是积极的让一件事情实现。所以「不反对赌球合法化」不能说成是「赞同赌球合法化」或「支持赌球合法化」。以免有人错误诠释,特先说明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