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6, 2009

马华特大引申的问题(一)

我对马华党争的恩恩怨怨不感兴趣。但是在组织里活动了大约二十年,却认为马华特大引申的一些问题,其实是组织问题,有值得其他组织借鉴的地方。这包括佛教组织。

(一)提案一和总会长的去留

马华特大以微小多数票通过对总会长的不信任动议。马华党章据说竟没有规定总会长必须因此辞职。从某些人的论辩当中,我还得知只有获得出席特大三分之二代表的支持才能撤除任何中委的职位。

我认为三分之二或什至于四分之三绝大多数才能通过议案是「多数尊重少数」的民主体现,但应该只适用于特定提案,尤其是涉及少数群体权益的议题,以避免多数滥用民主来欺压少数。如我国宪法中各种族的地位就不能以简单多数来修改。

然而「三分之二绝大多数」也不能被滥用变成1/3少数控制2/3多数的不民主。在此个案中,马华公会总会长是中央代表以简单多数票选出来的,理应也该由代表们以简单多数来定夺其去留。

所以对于马华总会长在特大后的地位,我主张他必须辞职。甚至马华有必要修改章程明确注明如果对马华总会长或任何中委的不信任动议获得通过,总会长或该中委必须辞职。若不,就当成是自动辞职。就好像国会若通过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首相必须辞职一样。

另一方面,翁诗杰在特大后表示,对蔡细历的纪律行动是中委的集体决定,所以应该中委集体负责。也就是说他认为不应该只是他一人辞职,而必须是中委总辞。这番话有点道理,但是却说的太迟了。他应该在起草特大提案时就提出不信任动议应该针对中委,而非针对总会长个人。他当初接受了这个提案就表示他将个人担当起这个责任。不能在提案通过后另有说词。

更何况翁诗杰已经有言在先若对他的不信任动议通过,他将辞职。不过各位看官可能也不能过度认真,毕竟他在竞选总会长时也曾说过任何当选者都是他的团队。而他还在其部落格中的说他从政以来从来不曾食言。

关于蔡细历和其他中委在特大后的地位,且听下回分解。

3 comments:

  1. 或許,這就是“政治”。
    大師所云的上台下台論畢竟是個“偈”,而不是”政治“。
    局外人分析政治,局內人操縱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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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借用郑丁贤的一句话:大师难为,我们也就不必难为大师了。
    局外人分析政治没错,但政治可不能任由局内人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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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悲的是,我們的政治現實,普遍上就是任由局內人操縱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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