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7, 2009

经文的引用权

国阵在补选中在其布条上引用了佛教法句经里的句子:“以爱报怨,多得福报;指责怨恨,多损功德。”结果却惹来非议。不少佛教领袖也不认同国阵的做法,认为政党不该利用宗教争取选票,而拟提出抗议。

後来倪可敏在他的讲座中引用了可兰经的句子,结果有非政府组织向警察报案,认为倪可敏不是回教徒,不能引用可兰经。

两者的理由各异,但结论却一样:宗教经文不可随意引用。而且不知道是可喜还是可悲,我国的佛教徒这一次总算和回教徒同步了。

我一开始就认为,所有圣贤智者的智慧都是全人类的资产,只要不是故意断章取义或曲解,任何人,包括政党或政治人物,都有权引用。

我也针对这个事情问了我的两个同事。第一个听了後大摇其头认为反对无理,另一个听了後反问我,好的话为什么不能采用?

所以针对此事,我是该庆幸佛教徒的积极维护佛教,还是该担忧佛教徒的趋向保守?我是该汗颜自己的不积极,还是该欣慰自己的开明?但愿我有足够的智慧明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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