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3, 2009

欢迎内阁的改教决定

终于,内阁在今天议决:夫妻任何一方改信回教,孩子必须按照两人结婚时的共同宗教抚养。同时,夫妻任何一方在改教前,也必须按照民事法进行离婚事宜。

经过这些年来许许多多涉及孩子抚养权的改教问题後,内阁的决定虽然姗姗来迟,但应该还是受欢迎的。

改信回教在印度社会频频发生,据兴都教领袖所透露,许多兴都教男人以改信回教来逃避婚姻责任。所以纳兹里也表示“宗教不能够被利用成为一种逃避婚姻责任的工具。改教不是自动离婚的根据。”

但愿今後政府能以人道立场处理改信回教事宜,也不再一味的偏袒改信回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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